一學生兩月連做五次胸透 求職跳槽重復體檢吃不消
發佈時間: 2015-03-27 10:13:46 | 來源: 北京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體檢報告為何難共用?
簡單一份體檢報告,為什麼不能共用?
“不同行業入職體檢標準不一樣,不同單位要求做的體檢項目也不盡相同。”一家大型跨國車企人力資源部人士表示。
用人單位對體檢報告的可信度還有顧慮。“僅憑他此前的一張體檢報告,我們當然不放心,萬一造假怎麼辦?”中關村某科技發展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筆者,他們單位招新員工不認可求職者自己出具的體檢報告,主要是擔心求職者擅自修改檢查結果,或找“槍手”代為體檢。
目前北京市大多數三甲醫院都準備了多套體檢套餐,供不同性質、不同要求的單位為新入職員工做體檢。部分單位的體檢表個人還不能帶走,由醫院直接寄送給用人單位。
不過,也有部分用人單位正在逐步放開“門檻”。中國傳媒大學學生王平在收到第二份入職體檢通知後就直接使用了已有的體檢報告,“我問公司可不可以使用一個月前在北醫三院的體檢報告,由於體檢套餐和醫院都和這家公司的要求一樣,體檢時間也在半年有效期內,公司就同意了。”
實際上,部分省份已經採取措施對“多次重復體檢”進行了改善。從2011年開始,廣東深圳、東莞等地的應聘人員只需持有一份相關部門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健康報告,一年之內無論找幾次工作都不用再做體檢。
“現在到醫院看病,很多檢查報告都是可以共用的,為什麼體檢報告就不能呢?”中國人民大學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所長林嘉教授建議,應儘快建立體檢結果共用機制和“一份體檢報告求職通行”機制,避免畢業體檢與入職體檢、不同單位入職體檢之間的交叉。(本報實習生 羅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