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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試點全覆蓋力破“救急難”

發佈時間: 2015-03-26 09:55:30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本報訊 (記者孔令敏)日前,民政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在全國開展“救急難”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試點地區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要覆蓋所有貧困居民以及因病致貧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及用藥目錄、診療項目等方面,原則上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持一致,並簡化結算程式,推進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

  《通知》要求,各地要明確臨時救助在“救急難”工作中的功能和作用,不斷完善臨時救助政策措施。在對象範圍上,將所有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居民家庭和個人納入臨時救助範圍,並細化急難事項的具體情形;在標準設定上,立足托底線和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既要量力而行,又要盡力而為;在救助程式上,既要規範操作,又要做到方便快捷、及時救助。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在評估、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救助方案,有序擴大試點範圍,加大資金投入,科學確定救助標準。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要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障、大病保險等相關制度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制度合力。同時,各地要建立急難對象主動發現機制,依託城鄉社區黨組織、群眾性自治組織等,及時了解、掌握轄區居民遭遇突發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況,建立“救急難”資訊檔案,幫助有困難的群眾提出救助申請並協助辦理,並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等救助資訊共用機制,加強部門協作,有效防止重復救助和遺漏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