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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生育該"罰"多少?山東省違法生二胎最多罰年收入四倍

發佈時間: 2015-03-24 16:42:36   |  來源: 齊魯晚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原標題:山東省違法生二胎最多罰年收入四倍

  違法生育到底該“罰”多少?現實執行中存在標準不統一的現象。為杜絕計生領域亂收費、亂罰款現象,23日,省衛計委將計劃生育收費、罰款和行政徵收標準等向社會集中公佈。根據標準,不符合二胎政策生二胎的,按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每人平均純收入為基數的三至四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23日,省衛計委將國家和我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計劃生育收費、罰款和行政徵收標準等向社會集中公佈,並納入12356陽光計生服務熱線諮詢內容,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監督,同時,要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依法行政,嚴格按照法定標準進行收費、罰款和行政徵收。

  公佈的標準涵蓋了計生服務收費、違法生育等與計生相關的各項收費標準。對社會比較關注的社會撫養費問題,通告作了詳細公佈。

  對符合再生育規定情形但未申請辦理《生育證》而生育的;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後六十日內未補辦結婚登記的,均按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統計公報公佈的城鎮居民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每人平均純收入為基數的二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

  對不符合再生育規定情形而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按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統計公報公佈的城鎮居民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每人平均純收入為基數的三至四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對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按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統計公報公佈的城鎮居民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每人平均純收入為基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的,按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統計公報公佈的城鎮居民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每人平均純收入為基數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徵收社會撫養費。當事人年實際收入高於規定基數的,根據情節輕重,按照其年實際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徵收社會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