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實施1年 12315為消費者挽回15億元損失
發佈時間: 2015-03-16 11:53:51 | 來源: 山西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也是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1週年。
隨著新《消法》實施,消費者維權意識不斷提高,訴求數量不斷增多。這對工商部門提升消費糾紛解決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年來,工商部門大力推進專用電話、網際網路、短消息以及新媒體等多渠道互補的受理平臺建設,確保12315受理渠道暢通,消費糾紛得到及時解決。”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説,12315社會認知度逐年增高,不但成為消費者解決消費爭議和諮詢消費知識的重要窗口,也成為了解市場狀況、參與市場社會監督的重要途徑。
2014年,全國工商部門依託12315網路處理消費者訴求757.88萬件,為消費者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5.2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8.2%、13.9%。
當前我國消費投訴的熱點仍主要集中在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和服務消費上,假冒偽劣、虛假宣傳、合同欺詐、霸王條款等成為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據馬正其介紹,去年以來,工商總局開展了家用電子電器、服裝鞋帽、裝飾裝修材料、交通工具的消費維權工作,部署了兒童服裝、內衣品質專項整治行動和手機、插頭插座等一批商品品質抽檢。同時,還開展了餐飲、旅遊等重點服務行業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整治工作。
新《消法》賦予了消費者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權利,但一些網購平臺經營者擅自設置 “非品質問題不能退貨”等條件,使消費者享受“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權益大打折扣。針對消費者在維權時遇到經營者推諉扯皮的情況,馬正其表示,工商總局近日專門發佈意見,明確消費環節經營者是消費維權第一責任人,必須依據“誰銷售商品誰負責,誰提供服務誰負責”的原則,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者投訴,主動和解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