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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處罰辦法實施 拆封查驗不作拒絕退貨依據

發佈時間: 2015-03-16 09:28:33   |  來源: 廣州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新消法處罰辦法今起實施

  廣州日報訊 (記者李大林 通訊員穗工商、穗消委)昨日是新消法實施一週年,記者從廣州市工商部門獲悉,由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將自昨日起正式實施。根據該處罰辦法,10余種欺詐可“退一賠三” ,網店四種情形拒退貨將可被工商部門處罰。

  根據該處罰辦法,網店四種情形拒絕退貨,工商部門將可處罰。對有下列情形之一併超過15日的,可由工商部門予以處罰:包括對於適用無理由退貨商品,自收到消費者退貨要求之日起未辦理退貨手續;未經消費者確認,以自行規定該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為由拒絕退貨;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無正當理由未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