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開展縣鄉醫聯體建設試點
發佈時間: 2015-03-09 10:47:14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本報訊 (記者王 鵬)山西省衛生計生委日前聯合財政、編辦、人社等部門印發《山西省縣鄉醫聯體試點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各市、縣因地制宜確定縣鄉醫聯體的具體形式,對能力特別薄弱、名存實亡的鄉鎮衛生院,可採取由縣級醫院業務託管、院辦院管的方式,建立管理一體型的醫聯體;對能力較強的鄉鎮衛生院,可採取縣級醫院對口指導、團隊幫扶、領辦科室等方式,建立緊密協作型的醫聯體。
《意見》明確,縣鄉醫聯體試點單位可在機構設置和行政建制不變、機構職能和任務不變、財政投入保障機制不變、公共衛生服務指導關係不變的前提下,探索實行人員、業務、醫療設備和績效考核統一管理。醫聯體內的鄉鎮衛生院院長由縣級醫院提名,報縣(市、區)衛生局考察任命。可將技術力量薄弱、醫務人員少的鄉鎮衛生院人員管理許可權納入縣級醫院統一管理,在託管期間由縣級醫院統一調配使用。鄉鎮衛生院新進醫師由縣級醫院統一招聘、統一培養。管理一體型的縣鄉醫聯體,鄉鎮衛生院醫療業務和公共衛生業務由託管的縣級醫院負責。緊密協作型的縣鄉醫聯體,鄉鎮衛生院的醫療業務由縣級醫院統一管理,公共衛生任務在縣級醫院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指導下完成。管理一體型醫聯體內的縣級醫院和鄉鎮衛生院實行統一績效考核,縣級醫院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進行自主分配,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重點向臨床一線、鄉鎮衛生院醫護人員傾斜。鄉鎮衛生院可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基礎上,按業務收支結余一定比例提取獎勵基金,用於衛技人員工作、生活待遇改善。
據了解,2015年,山西省衛生計生委要求各市在不少於25%的縣開展縣鄉醫聯體建設試點,使納入縣鄉醫聯體的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能力明顯提升,群眾就醫感受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