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旅遊産品需標餐飲住宿事項
發佈時間: 2015-02-12 08:41:51 | 來源: 京華時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原標題:旅遊産品需標餐飲住宿事項
昨天,記者從國家旅遊局了解到,國家標準委已正式發佈《旅行社出境旅遊服務規範》和《旅行社服務通則》兩項“國標”,並將於8月4日起實施。新“國標”明確規定旅行社在提供旅遊産品時,應向遊客提供産品説明書,標明餐飲、住宿、娛樂、行程、交通工具、目的地注意事項等各項出遊相關要素,使旅遊産品的內容對遊客做到完全透明化。
新“國標”從旅行社相關術語定義、産品銷售、産品要求、旅遊服務實現、旅遊服務品質管理等層面對相關服務標準做出規範。其中在“産品要求”一項中提出:旅行社在向旅遊者或零售商發佈産品時應提供産品説明書,詳細説明産品應具備的要素。産品説明書應包括:線路行程;所採用的交通工具及標準;住宿、會議地點、規格及標準;餐飲標準及次數;娛樂安排;産品價格、價格包含及不包含的內容、産品價格的限制條件(如報價的有效時段、人數限制、成人價、兒童價等);遊覽時間及季節差異;旅遊目的地資訊介紹及注意事項;針對高風險旅遊項目的安全保障措施;投訴電話。《産品説明書》應作為旅行社與遊客簽署旅遊服務合同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