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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籌資標準再提高90元

發佈時間: 2015-02-02 10:26:22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本報訊 (記者劉平安)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2015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每人平均補助標準較去年提高60元,達到380元;個人繳費標準提高30元,全國平均個人繳費標準達到每年120元左右。

  《通知》提出,各地要合理調整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將政策範圍內門診和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提高到50%和75%左右。以省(區、市)為單位統一制定新農合報銷藥品目錄和診療項目目錄,建立完善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非公立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等納入新農合定點範圍,滿足參合群眾多樣化需求。

  《通知》要求,2015年年底前,以省(區、市)為單位實現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統一政策,統一組織實施,提高抗風險能力。2015年年底前,將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等重大疾病以按病種付費方式納入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先執行新農合報銷政策,再按大病保險有關規定予以報銷。

  《通知》再次強調完善支付方式改革,推動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在開展按病種付費方式改革的地區,將病種範圍擴大到30種~50種。逐步探索以各級醫療機構診療能力為基礎的分級診療制度,有條件的地區要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診療病種範圍。對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以診治的病種,上轉不予報銷或大幅降低報銷比例。支援以醫聯體為單位實施總額預付,推動醫療聯合體內部建立雙向轉診機制。

  在規範基金監管方面,《通知》要求探索建立定點醫療機構信用等級管理和黑名單管理制度,依法加大對騙取新農合基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