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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評論:建好醫患間的緩衝帶

發佈時間: 2015-01-28 10:30:42   |  來源: 人民網-人民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運用保險這種市場化手段解決醫療責任賠償問題,有利於患方及時得到經濟補償,緩和醫患矛盾。同時,通過與醫療糾紛調處機制的有效結合,將醫療糾紛處理從醫療機構內轉移到醫療機構外,有利於維護醫院正常的秩序。此外,醫院繳納的保費會隨著醫療事故發生情況而變動,有利於引導醫院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提高服務品質和管理水準。

  保險作為“第三方”力量,成為了醫院和患者矛盾中的緩衝帶,作用十分明顯。但從部分地區試點情況看,醫院參保積極性不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醫院存有僥倖心理,特別是一些小型醫療機構,高風險的治療較少,覺得參保用不上。另一方面,由於缺乏有公信力的調解機構,醫療責任認定與理賠都難以得到患方認可,醫院擔心保險公司解決不了問題,最終還需自身“兜底”。同時,由於醫院參保率低,而醫療風險大、賠付率高,這讓醫責險難以發揮“大數法則”的作用,一些保險公司也覺得“不划算”,承保積極性不高。

  要建好緩衝帶,還需保險公司兼顧醫方、患者和自身三方利益,對醫療機構和醫療風險進行廣泛調研,在産品設計方面進一步創新與完善,調動各方參與的積極性。另外,醫療調解機構必須樹立起公信力,只有建立患方認可的獨立第三方,糾紛處理和保險理賠工作才能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