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藥監管行政審批提速近四成
發佈時間: 2015-01-28 10:19:27 | 來源: 人民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本報海口1月27日電 (記者陳偉光)“太快了,太好了!” 陳建江沒想到,上午送去 《藥品經營許可證》註冊地址變更申請,下午就接到通知已辦好。“若按照以往的辦事程式和效率,怎麼也得十天半月。” 陳建江説,他供職的海南康馨藥業有限公司有幸成為“法人承諾制”審批模式啟動後首家受益企業。目前,“法人承諾制”審批模式已在海南的藥品(經營)批發、生産環節實施,有11家企業享受到了快捷和便利。
去年以來,海南食品藥品監管領域進行了兩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第一輪改革重在簡政放權、審批“瘦身”,把75個審批事項調整為服務管理事項,使審批事項從164項減少到89項。第二輪改革著力探索在不突破現有法規紅線的前提下,推行“法人承諾制”審批模式和三個“多合一”措施,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改革後審批事項平均辦結時間由原來的10.67天縮短為6.71天,提速37%。
實施“法人承諾制”審批模式,旨在改變以往申報企業為獲得資質提供過度“包裝”甚至虛假材料,審計部門需花大量時間和精力“改作業”的情況。其具體操作方式是:審批部門提供給申報企業“一書三清單”, “一書”即責任承諾書,告知企業如材料虛假應受到的懲罰和承擔的責任;“三清單”即企業申報事項應具備的條件清單、應提供的材料清單和材料應闡述清楚的責任清單。審批部門在收到企業法人簽署確認的相關材料後即可當場發證,行政部門再進行現場審核,如發現材料虛假,即責令其停業整改或收回許可證,並按企業承諾給予處罰。
同時,針對檢查事項,第二輪改革還推出三個“多合一”措施,即“多方檢查合一”“多環節合一”和“多證合一”。
“多方檢查合一”,將可同步開展審批和同時進行現場檢查的審批事項進行合併,一次性現場檢查或組織關聯性審查,同時做出審批意見,實現從單項申報審批到集中申報並聯審批的轉變。“多環節合一”,把申請事項和所涉及需前置審批的事項進行分類組合,按照以主事項申報、前置事項實行承諾制認可方式提交材料,在不降低標準、不放鬆監管的前提下實行審批事項的“快準入”。“多證合一”則解決經營不同産品的零售企業一店辦多證的問題,對同時經營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食品的零售企業,將原來分別核發單一的《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等,改為只按要求最高的經營項目核發一個許可證,申請材料的事項可從原來的30項減為9項,精減幅度達70%。
通過實行“法人承諾制”審批模式和三個“多合一”改革措施,有效減少監管部門審批工作量和重復勞動,推進監管重心從事前審批更多轉為事中、事後監管,將“重審批輕監管”轉變為“快準入嚴監管”。海口市龍華區金盤食藥監所副所長黃舟説:“所裏以前40%的時間都花在與審批有關的現場審核工作上,行政審批改革可把我們解放出來了,可以集中精力和時間用於監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