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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藥抓住保鮮期

發佈時間: 2015-01-27 08:40:38   |  來源: 南方網   |  責任編輯: 郭洪濤

  水果、蔬菜要趁新鮮時吃,這時口感好,營養足。其實藥也最好趁著新鮮時吃,否則即使沒到保質期,效果也會減弱。

  藥品包裝盒上的保質期是在密封狀態下,按説明書要求保存的最長使用時限。一旦拆開密封包裝,與光、空氣接觸,可能産生化學反應。如果在使用過程中對藥品造成污染,就不能再按照保質期限來使用。大家尤其應注意以下幾種藥物的“保鮮期”。

  眼藥水:眼藥水開封後,滴眼時可能會接觸睫毛或眼瞼;將滴眼液滴頭朝下放,容易導致瓶口液體污染,保質期縮短。眼藥水如果有絮狀沉澱,則不宜再使用。即使肉眼看不到變質,因為眼藥水對無菌要求較高,開封後30天內用不完,也不建議再用。

  藥膏:室溫一般可以保存2個月,如果出現溶化、酸敗、出水,不宜再用。

  糖漿:開啟後的糖漿一般在室溫下可保存1~3個月。如果出現分層、沉澱,説明已經過了“保鮮期”,快到“保質期”了。如果沉澱搖勻後不溶解或出現異味,就最好不要再用。

  顆粒劑或粉劑:開封後最好在1個月內用完,如果出現軟化、結塊、潮解等現象,就不宜再用。

  怕熱的藥:中老年人常備的“救命藥”硝酸甘油,遇熱、見光易分解,不可貼身放,一旦開封,有效期就不再是1~2年,而是3~6個月。

  因此,建議大家儘量在“保鮮期”用藥。如果藥品開封後無法短期用完,最好在包裝上註明開封時間,以便下次服用時知道是否過期。此外,如果發現藥物發生上 述可疑變化,即使仍在包裝盒上的保質期內,也不建議使用。若服用過期或變質藥品,非但不能起到治療作用,還可能給身體帶來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