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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和諧醫患關係“新常態”

發佈時間: 2015-01-22 09:50:45   |  來源: 人民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將糾紛消滅在萌芽中

  在山東省立醫院,一名腦瘤患者即將進行開顱手術。術前,神經外科主治醫生與患者家屬進行談話,並引入了醫患調解第三方見證。第三方見證員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為患方解釋了術前準備、手術方案、意外風險等內容,全程錄音錄影。最後,醫患雙方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確認。醫院在高風險手術前引入第三方見證,不僅使醫患溝通更加充分,而且有效降低了醫療糾紛。

  2014年,我國深入推進“平安醫院”建設,建立“三調解一保險”長效機制,院內調解、人民調節、司法調解、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有機結合、相互銜接,具有中國特色的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呈現了“兩升兩降一延伸”的良好局面:人民調解比例提升、醫患雙方滿意度提升、涉醫案件下降、醫療糾紛數量下降、醫療風險分擔覆蓋面向基層醫療機構延伸。

  各地加強醫院管理,規範醫療糾紛院內投訴處理。全國所有三級醫院、80%以上二級醫院設立專門機構或專人負責醫療投訴管理。2014年,全國醫療機構接受並妥善處理投訴10.8萬餘起,將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人民調解處理醫療糾紛6.6萬起,佔醫療糾紛總量的57.4%,較2013年提升4.8%。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成功率在85%以上。

  國家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積極推動醫療責任保險為主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2014年,全國共有5萬餘家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其中二級以上醫院6100余家;近6000家醫療機構參加醫療風險互助金。

  調查顯示,患者對醫療服務滿意度、醫務人員對醫療秩序滿意度都有所提升。各地患者及醫務人員普遍反映醫療秩序得到有效維護,醫患關係日趨緩和。

  用法治思維解決糾紛

  “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曾是很多地方解決醫患糾紛的“潛規則”。這種做法不僅犧牲了公平正義,而且助長了“醫鬧”行為。痛定思痛,各地積極探索社會治理新模式,運用法治思維解決醫患矛盾,使醫療糾紛處理走上法治軌道。

  寧波市醫療糾紛理賠處理中心成立於2008年,由人保財險等5家保險公司組成政策性醫療責任保險共同體,下設醫療糾紛理賠處理中心,負責醫療糾紛理賠事宜。此前,由於沒有獨立的第三方調解機構,醫療糾紛往往是院方和患者面對面,“針尖對麥芒”。2008年3月,《寧波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頒布,各家醫院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出現醫療糾紛時,1萬元以內醫院可自行協商處理,超過1萬元的必須通過中心解決。2012年3月,《寧波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條例》實施,成為國內首個醫療糾紛處置地方性法規。這一條例不僅能幫助患者維權,而且有效遏制了“醫鬧”風氣,被譽為醫療糾紛的“寧波解法”。“寧波解法”之所以成效明顯,就在於實現了醫患的有效溝通,維護了雙方權益,既當患者的“老娘舅”,又做醫生的“知心人”。

  2009年1月,天津市在全國率先以省級政府令形式頒布《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成立了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全市公立醫院推行醫療責任保險。為確保醫調委獨立的第三方地位,天津創新性地實施了政府出資購買服務、市財政全額保障機制。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統一加入醫療責任保險,並推出了“10個工作日內將賠款劃入患方賬戶”的服務承諾。目前,天津已成功調解2003件醫療糾紛,成功率達87.3%,協議賠償額1.46億元,佔患方索賠額的19.2%。與此同時,醫療糾紛發生率較2009年下降了58%。2015年1月1日,《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條例》正式實施,標誌著醫療糾紛處置納入法治軌道。

  醫患是同一個戰壕的戰友,共同的敵人是疾病。醫患之間,合則兩利,鬥則兩傷。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係,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也是維護人民健康權益的重要手段。醫者安心,患者放心,必將成為未來醫療新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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