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出臺新農合補償新政策
發佈時間: 2015-01-13 10:59:57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本報訊 (記者王瑞芳 通訊員岳 峰)為進一步提高新農合工作水準,使農牧民分享醫改紅利,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近日印發相關指導意見,詳細規定了2015年新農合工作基本原則、基金收支、補償標準和基本要求等事項。
指導意見明確,2015年,該自治區新農合籌資標準每人不低於450元,個人繳費不低於90元。通過進一步提高鄉鎮衛生院、旗縣級醫院的補償標準,適當拉開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起付線和補償比例,利用經濟杠桿合理分流病人,引導患者選擇適當的醫療機構就診,建立更合理的就醫秩序;各盟市新農合資訊平臺與自治區平臺互聯互通,盟市內所有定點醫療機構與盟市新農合資訊平臺互聯互通,通過網路平臺實現實時審核監督和即時結報,方便患者。
在補償方面,進一步提高蘇木鄉鎮衛生院、旗縣醫院報銷比例,繼續執行參合人員使用蒙中醫藥服務的,補償比例提高10%~15%的政策。參合人員經轉診至各級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尤其是在外地就醫,由於各地藥品目錄不同及補償範圍差別導致實際補償比例過低的,可按照住院醫療總費用去除起付線後40%給予保底報銷;參合人員同一年度內在同級別醫療機構二次及以上住院的,降低50%起付線;在縣級以上中蒙醫醫院住院治療的,同樣降低50%的起付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