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調賠結合新機制有效緩解醫患矛盾
發佈時間: 2014-12-31 10:50:15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新華網寧夏頻道12月30日專電(記者艾福梅)醫療糾紛如何處置直接影響醫患關係。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了解到,自2011年起,寧夏探索建立了多方參與、調賠結合的醫療糾紛處置工作新機制,推動了醫療糾紛的化解和處理,有效緩解了醫患矛盾。
據了解,新機制將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人民調解與保險賠償相結合,糾紛化解與風險防範相結合,在全區範圍內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體系,實行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醫療風險分擔的“三調解一保險”醫療糾紛處置機制。
其中,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委託江泰保險經紀公司作為專業保險顧問協助建立寧夏“調賠結合”機制,進行醫責險統保方案製作並招標選擇4家保險公司組建保險共保體,通過統保使醫療機構獲得全面的保險保障和糾紛調解、風險防範和保險索賠服務,從而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醫療執業風險轉移體系。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區參保醫療機構149家,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參保率83%,三級以上公立醫療參保率100%。
與此同時,由專業第三方機構組建自治區和各地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基礎上,建立了由醫學專家、律師和司法鑒定專家組成的專家庫,調解過程中隨機抽取專家參與醫學評鑒工作,確保調解的權威性和公正性。
自治區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處張波處長説,社會化、專業化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參與,扭轉了醫患間直接對立、互不信任的局面,專業評鑒意見厘清了診療過程中的問題與責任度,為客觀、公正化解糾紛提供了依據。
據悉,對於索賠金額在5000元以內的,醫院與患方可直接協商解決;索賠金額超過5000元的,雙方須向醫調委提出申請,經專家評鑒後進行調解,達成協定後由保險公司賠付;不同意調解可申請醫療事故鑒定或向法院提起訴訟。醫院和患者申請調解均不用支付任何費用。
調賠結合機制結合了人民調解的公正性和保險風險補償的科學性,保障了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實踐中得到了醫患雙方認可。據第三方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吳躍霞介紹,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區正式受理醫療糾紛811起,結案754起,其中調解成功630起,無責終結68起案件,調解不成功56起案件,調解成功率為92.57%,總體結案率92.97%。
而在調解案件中,有10%的案件是醫院歷年積壓舊案、未參保機構發生案件或者由政府信訪部門、法院等委派調解處理的案件。除特殊等待治療結束的案件外,兩年來進入正常調解程式的案件調解用時最長6個月,最短1天,平均週期為29.18天,遠低於法院1至2年的訴訟時間。
調賠結合機制也有效減輕了醫療機構在應對醫療故事風險方面的壓力。據了解,兩年來,保險公司累計為546起醫療糾紛承擔賠償金2804.97萬元。
張波説,在第三方的調解下,醫患雙方真正實現協商,減少了“醫鬧”現象,維護了醫療機構的正常工作秩序。下一步,寧夏將在更廣範圍實施這一機制,爭取在2015年實現全區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全部參保,45家中心鄉鎮衛生院和具有一定規模的民營醫療機構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