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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癌症 國人常見誤區解讀

發佈時間: 2014-12-30 14:09:02   |  來源: 央視網   |  責任編輯: 郭洪濤

  第一節 癌症認知的誤區

  【誤區】癌症等於絕症。

  在中低收入國家,人們對癌症的看法很悲觀。低收入國家,48%的人認為癌症沒有什麼治療辦法,患癌症就等同於被判死刑。在中等收入國家,39%的人持相同看法。與之相比,高收入國家中僅17%的人有此看法。這種錯誤的看法可能影響到人們參與癌症篩查的積極性,也非常不利於癌症的早期發現和治療。

  【誤區】癌前病變是癌症。

  從正常組織到發生癌變的中間階段稱為癌前病變。常見的癌前病變有慢性子宮頸炎、纖維囊性乳腺病、結腸多發性息肉病、慢性胃潰瘍及萎縮性胃炎等為上皮非典型增生。癌前病變本身並非惡性,但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很容易變為癌(或肉瘤)。因此,對癌前病變我們既不能輕視,也不能談之色變,要積極採取措施治療。

  【誤區】腫瘤有傳染性。

  腫瘤本身並不具有傳染性。只是某些腫瘤的發生是與病毒有關,且這些病毒可以通過特定的方式在人人之間傳播。如可導致宮頸癌發生的HPV(人乳頭瘤病毒)、導致肝癌的B型肝炎病毒/丙肝病毒、導致鼻咽癌的EB病毒等。也就是説是導致特定腫瘤的病毒具有傳染性。因此切斷病毒的傳播途徑、避免被致癌病毒感染,對於預防腫瘤的發生有重要的意義。

  【誤區】治療癌症是醫生的事。

  在低收入國家,75%的人認為在制定治療癌症的方案時全都是醫生説了算,僅8%的人同意患者應該與醫生一起做決定。與之相比,經濟發達國家中72%的人認同患者與醫生共同決定的模式。在臨床中,往往是當患者的心態擺正了、思想樂觀了,再加上科學規範的治療,使患者的病情穩定,或帶病延長了生命,並且保證了生活品質。所以在治療過程中患者應關注個體的心理情緒波動,因為治療癌症不僅是醫生的事,患者保持良好的心態也很重要。

  【誤區】酒精的致癌作用微乎其微。

  一項包括29個國家、29925名成年參與者的國際性調查顯示,在高收入國家(美國、英國、澳大利亞、以色列等),人們往往低估酒精的致癌作用,有42%的人認為飲酒不增 加癌症危險。與此相比,低收入國家(肯亞和尼日利亞)中15%的人和中等收入國家(中國、黎巴嫩、烏克蘭、多明尼加共和國、墨西哥等)中26%的人持相似觀點。在高收入國家,59%的人認為蔬菜水果攝入不足比過量飲酒更危險。而事實上,研究結果顯示,蔬菜水果的保護作用不及酒精的危害作用。人們應該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遠離酒精、煙草等癌症危險因素。

  【誤區】所有的癌症都會遺傳。

  癌症確有遺傳傾向,即有癌症家族史的人更易患癌。癌的家族傾向有兩種表現:一是多人患不同種癌;二是一個家族中存在某些特定癌的聚集。現代遺傳學研究表明,在全部惡性腫瘤中,大約5%是遺傳的,80%以上的癌症是遺傳和環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也就是説,癌症不僅取決於其遺傳因素,還要取決於受到多少致癌物和促癌物的作用。如:乳腺癌、肺癌、肝癌、食管癌、子宮頸癌等,不良的生活習慣和環境因素對其起著很大作用。因此,即使與癌症患者有血緣關係,只要注意防範,做好自我保健,改變不良的生活習慣和行為,也可將癌症拒之門外。

  第二節 癌症營養的誤區

  【誤區】可以通過不吃東西把腫瘤餓死。

  有人認為不吃東西可以讓腫瘤細胞沒有能量生長,繼而“餓死”,這是錯誤的觀點,腫瘤細胞是不正常的細胞,他們異常地快速分裂、生長,並“竊取”體內正常細胞的營養。所謂“饑餓療法”會造成機體營養不足,影響體內正常細胞的生長和保護作用,使免疫力下降,增加感染的風險。

  【誤區】豆製品含有大豆異黃酮,乳腺癌或卵巢癌患者不能吃。

  天然大豆食物(如豆腐、豆漿及其他製品)的異黃酮含量並不高,而且其作用僅為女性荷爾蒙的1/1000-1/100而已,不足以改變體內雌激素總體水準,對婦科腫瘤患者沒有明顯影響。

  【誤區】腫瘤患者喝湯最有營養。

  有人認為營養在湯裏,要給患者吃,所以醫生們經常看到患者喝湯,家屬吃渣的奇怪情景。事實上據科學測試,湯的營養只有原料的5%-10%,主要是一些維生素、無機鹽,大部分營養(特別是蛋白質)都留在渣裏了。因此,建議患者能吃的儘量湯和渣一起吃,除非消化能力差,病情限制不能吃渣,那就只好喝湯了。

  【誤區】食療效果優於藥物治療。

  當今對腫瘤的預防和治療尚無特殊手段,手術、化療、放療、免疫營養治療等均是腫瘤綜合治療的重要內容。事實上許多食品都有一定的輔助抗癌作用,但遺憾的是,目前還沒有可靠的醫學研究證據證實特殊菜譜、食物、維生素、礦物質、食品添加劑、草藥或復方産品能延緩腫瘤進展、治愈腫瘤或預防復發。實際上,其中有些維生素或補劑會影響腫瘤治療的成效。食物的主要作用是提供機體生存所需的各種營養素,以提高機體的免疫力,改善體質。食療不等於抗癌治療。所以,如果得到一些“食療偏方”的資訊,不妨及時向醫生諮詢了解是否具有抗腫瘤作用,至少不能影響腫瘤治療。

  第三節 癌痛治療的誤區

  【誤區】止痛治療只要能使疼痛部分緩解即可。

  緩解疼痛是提高患者生命品質的關鍵;止痛治療的最低要求是達到無痛睡眠;真正意義上提高患者生活品質應包括:無痛睡眠、無痛休息、無痛活動。

  【誤區】長期服用麻醉性止痛藥會“成癮”。

  “成癮性”的特徵是持續地、不擇手段地渴求使用阿片類藥物,目的不是為了鎮痛,而是為了達到“欣快感”。疼痛治療工作的開展使阿片類止痛藥用量出現明顯增加的趨勢,然而阿片類的濫用人數卻呈現下降的趨勢,阿片類止痛藥物醫療用藥並未增加阿片類藥物濫用的危險。

  【誤區】服用大劑量的阿片類藥物會中毒。

  阿片類藥物沒有封頂劑量,恰當的止痛劑量是指在作用時間內既能充分鎮痛又無不可耐受副作用的劑量。

  【誤區】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不能使用阿片類止痛藥。

  疼痛長期得不到有效緩解,會影響睡眠、食欲,降低病人的抵抗力,從而使疾病有進一步發展的機會。疼痛大都可以通過口服藥物得到很好的控制。

  【誤區】嗎啡劑量越大,説明病情越重。

  疼痛是一種“主觀”感受,具有顯著的差異性;相同的疼痛強度所需要的止痛藥劑量也同樣不一定相同;有些患者需要高劑量的嗎啡才能達到控制疼痛的目的;嗎啡的劑量大小,不能反映病情的嚴重程度,更不能由此估算生存期的長短。

  【誤區】不疼痛時可以不服用下一劑嗎啡。

  取決於不同的情況。如果患者意識完全模糊,拒絕可能是無理的。在這種情況下,繼續勸其接受嗎啡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如果意識模糊與妄想狂有關(受威脅或迫害的情感),甚至溫和的勸説也會使病情惡化。如果懷疑病人有被害妄想,不宜再用嗎啡;而首先應通過電話從他的醫生或家庭病床護士那裏尋求幫助。如果是由於意識模糊,而不是有意拒絕服用嗎啡,應該有理由減少嗎啡的用量。病人可能是對的:嗎啡引起他難於接受的嗜睡或噁心;或者頑固性的便秘等嚴重不良反應,這樣也許就是以一種苦境換取另一種苦境,即服用嗎啡所引起的不良反應甚至比疼痛還痛苦。對此,需酌情減少嗎啡的用量。顯然,有必要去探索其原因,或了解在拒絕服用嗎啡背後的種種可能的原因,同時也應尋求專家建議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