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再出利好消息
發佈時間: 2014-12-25 10:39:14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本報訊 (記者孔令敏)日前,人社部、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2014年,基本實現市級統籌區內就醫直接結算,規範和建立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2015年,基本實現省內異地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建立國家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2016年,全面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意見》指出,目前,異地就醫結算工作與群眾期盼還存在差距,異地就醫結算手續依然比較複雜,異地醫療服務監管尚不到位。為此,要著眼城鄉統籌,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和異地住院費用為重點,分層次推進異地就醫結算服務。根據分級診療的要求,做好異地轉診病人的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提高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水準,完善醫療服務監控機制,在方便參保人員異地就醫結算的同時,嚴防欺詐騙保行為。
《意見》要求,以全面實現市域範圍內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為目標,推進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各省要建立完善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支援省內統籌地區之間就醫人員資訊、醫療服務數據以及費用結算數據等資訊的交換。統籌考慮各類跨省異地就醫人員需求,逐步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本地戶籍和居住證制度改革,探索將其他長期跨省異地居住人員納入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範圍。
《意見》要求,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在居住地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原則上執行居住地規定的支付範圍(包括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額,原則上執行參保地規定的本地就醫標準,不按照轉外就醫支付比例執行。經本人申請,可以將個人賬戶資金劃轉給個人,供門診就醫、購藥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