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糖尿病需做哪些檢查
發佈時間: 2014-12-20 08:38:00 | 來源: 東北網 | 責任編輯: 郭洪濤
醫學研究證實,糖尿病是胰島功能的病變,單查空腹血糖判斷是否糖尿病,必然造成部分糖尿病漏診,因為糖尿病早期首先是餐後血糖升高,此時空腹血糖可以偏高或者正常,因此臨床常進行餐後2小時血糖檢測,用來早期檢出糖尿病;另一方面,有些非糖尿病患者如甲亢、肢端肥大症、肝病及長期應用激素者,可出現血糖升高,故單靠空腹血糖又可導致誤診。尿糖受腎糖閾的影響,與血糖不成正比,不能作為糖尿病診斷的依據。要確診糖尿病,判斷其類型及嚴重程度必須做葡萄糖耐量試驗、胰島素釋放試驗及C一肽興奮試驗,有條件做胰島素受體結合率試驗則更好。此外,糖化血紅蛋白檢測由於不受血糖濃度暫時波動的影響,故對高血糖特別是血糖和尿糖波動較大的患者,有獨特的診斷意義,它可反映患者抽血前1~2個月內血糖的平均綜合值,可用於了解糖尿病的控製程度。
針對糖尿病的診斷,美國糖尿病學會提出三項新的糖尿病診斷標準:l、有糖尿病的症狀出現(多吃、多喝、多尿的三多症狀)以及隨機血糖值大於11.1mmol/L;2、空腹八小時後的飯前血糖值大於7.0mmol/L,若空腹八小時後早上的血糖值為7.0mmol/L,則空腹八小時後下午的血糖值應修正為6.33mmol/L;3、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其中2小時後的血糖值大於11.lmmol/L。
由於人體中某些激素的分泌量在上午和下午有所不同,因此對於糖尿病患者來説,定期抽血驗血糖的時間也應該上午、下午一致,並在就診時告知醫師確切的抽血時間,提供醫師足夠的資訊,以作出最適當的判斷,這才是正確的血糖檢驗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