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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分級診療構建環環相扣

發佈時間: 2014-12-16 10:25:51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本報訊 (記者韓 璐 方劍平 王 倩)甘肅省醫改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視頻會日前在蘭州市召開。會議提出,在此前試點一年取得效果和經驗的基礎上,全力推進分級診療及相關配套制度落地,健全差別化支付制度,推行支付方式改革,落實醫師多點執業制度,打造分級診療體系,讓百姓就近看病就醫。

  據介紹,甘肅省日前出臺一系列政策,以醫療機構分級分工、醫療資源合理配置、醫療服務保障體系優化、醫保支付杠桿撬動、醫療服務監管“五個醫”機制為核心,推動醫生、患者、資金“三個下沉”目標,提高基層服務能力,構建起區域分級診療體系。

  該省規定,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承擔50%左右的門診就診量,實現“小病不出村”;鄉鎮衛生院開展50種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治,開展一、二級手術,承擔40%左右的門診和住院就診量,實現“常見病不出鄉”;縣級醫院開展100種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治,開展三級及以下手術,承擔10%左右的門診和50%左右的住院就診量,確保90%的住院病人在縣域內就診,實現“大病不出縣”;省市級醫院承擔50種重大疾病的診治和10%左右基層轉診危急重症病人的就診量,開展四級手術,實現“急危重症再轉診”。

  該省規定,凡符合分級診療病種診斷的新農合患者只能在參合地相應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對私自越級轉診患者新農合資金原則上不予報銷。醫療機構將簽約服務範圍內病種向外轉診的,按一定額度扣減醫療機構墊付的新農合補償資金,縣級醫療機構每外轉一名病人扣減1000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外轉一名病人扣減300元。

  該省規定,支援農村衛生工程醫師、省市級醫療機構副高級以上職稱醫師、縣級醫療機構中級以上職稱和5年以上住院醫師3類醫師必須進行醫師多點執業,其中省市級醫院醫師在縣級醫院註冊執業,縣級醫院醫師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註冊執業。每年安排1000名副高級以上職稱醫師,幫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培養2000名專科醫師,加強專科建設。

  為提升基層服務能力,該省要求確保基層醫療機構補償到位,適當提高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並規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以將醫療收入超收部分的30%用於合理的績效獎勵、臨聘人員工資等;在縣鄉兩級醫療機構推廣總額預付、單病種定額付費等支付制度,按時足額向醫療機構預撥補償週轉金;將縣級醫院重點專科建設列入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省級財政拿出專項資金幫助縣級醫院提升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