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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往冰箱裏放的幾種藥品

發佈時間: 2014-12-13 14:21:55   |  來源: 華聲線上   |  責任編輯: 郭洪濤

  1.散劑

  散劑藥品大多由防潮蠟紙經機器分包密封。由於散劑中很多改善口味的添加劑都可促使變質反應,因而散劑開封後最多只能存放3~5天。遇到潮濕的天氣,還必須注意防潮。

  2.片劑和膠囊

  瓶裝片劑開啟後,不要將內附的乾燥劑隨意丟棄,應將乾燥劑置於原包裝瓶內,糖衣片尤應如此。如果是散裝藥片或膠囊,用避光藥瓶盛放,如棕色玻璃或塑膠瓶,最好內放乾燥劑,並放在室內避光處。但不能放在冰箱的冷藏室裏,因為藥片與膠囊容易受潮而失效。

  3.液體 製劑

  一般指止咳糖漿、抗過敏糖漿、解熱鎮痛溶液或感冒糖漿,這些糖漿製劑開瓶後只要在室溫下保存即可。因為大部分液體 製劑在過低的溫度下,可能會降低藥物的溶解度,糖漿中糖分也容易析出結晶,導致藥物濃度與原先標注的不符。

  4.乳膏劑

  外用的乳膏保存在溫度過低的環境下可引起基質分層,影響乳膏的均勻性與藥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