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取消低價藥最高零售限價
發佈時間: 2014-12-12 10:36:24 | 來源: 瀋陽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12月11日,記者獲悉,遼寧省衛生計生委聯合省發改委等8部門印發了《遼寧省醫療衛生機構常用低價藥品挂網採購實施方案》,啟動常用低價藥品採購工作。其中,常用低價藥取消最高零售限價,採用在一定標準內自主議價的採購方式進行集中採購。
●現象:由於“以藥補醫”機制和一些藥企在招標中惡性競爭等問題,造成許多低價經典老藥,醫院不願意用,導致需求萎縮,藥企不願意生産。
沒利潤低價藥受醫院冷遇
記者了解到,儘管部分公立醫院在新一輪醫改中取消了藥品加成,但很多大醫院依然“不離不棄”。治療同一疾病,單價幾毛至幾元的藥品顯然不如幾十元上百元藥品提成多。
利潤低是低價藥消失的重要原因。一名藥企負責人曾表示,該企業生産的黃連素100片製造成本約5.9元,國家最高零售限價為9.5元,去年該企業中標的省份平均中標價為5.89元,最低中標價僅1.4元。這樣,企業根本就沒有利潤空間。
因此,近些年由於低價藥最高零售限價導致的招標採購問題頻現,一方面“蜀中事件”、“毒膠囊事件”等唯低價論的招標倒逼現狀不斷刺激著醫患的神經,另一方面,魚精蛋白、凝血八因子等低價常用藥因利潤稀薄而消失于市場也讓有關部門頭疼不已。為調和常用低價藥的平價特性與企業生産積極性,“低價藥目錄”及配套方案應運而生。
●標準:日均費用西藥3元、中藥5元。如果因各種原因導致日均費用突破低價藥品控制標準的,要退出“低價藥目錄”
新標準只招資格不招價格
一名醫藥行業負責人曾對記者表示,“低價藥目錄”正是針對目前國內基藥招標現狀而做出的配套補救措施。
記者發現,從遼寧“低價藥目錄”的設置來看,是將名單中的藥品從原本各地基藥招標後的最高零售限價中“赦免”了出來,在相對條件下將自主定價權還給生産經營者,按照獨立的日均費用標準這一定價機制進行重新銷售。其方式是採取了集中採購、直接挂網的方式,採購部門只招資格,不招價格。
疑問一常見低價藥取消了最高零售限價,會不會價格暴漲?
按照“方案”規定,允許經營者在一定標準內根據生産和市場情況自主制定或調整零售價格,採購主體和生産企業自主議價産生採購價格。
遼寧目前實施縣鄉醫療機構一體化、區屬醫療機構和社區服務中心一體化的採購方式,基層以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為議價主體,城市以區或市衛生計生部門為議價主體,統一議價、分別採購,促進藥品採購價格更趨於合理。
疑問二取消低價藥最高零售限價,老百姓又能獲得什麼實惠?
在目錄中,4.5元的甲巰咪唑、1.5元的金黴素眼膏、左氧氟沙星氯化鈉注射劑等一大批嚴重短缺,甚至面臨消失的藥品會重回藥品流通市場,利於“花小錢,看好病”的願望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