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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陽司法局“五調法”化解醫患糾紛

發佈時間: 2014-12-12 09:56:26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今年以來,沭陽縣司法局積極推行“五調法”, 共調解醫患糾紛32起,調解成功率100%,賠償款履約率100%,當事人滿意率100%,取得了顯著成效。

  柔性介入法。確立人性化調處工作原則,柔性介入,以關懷言行使處於弱勢地位的患方感到慰藉,耐心傾聽患方訴説和訴求,以寬慰制約激動,以緩衝避免衝動,“降溫”現場,穩控事態,避免糾紛激化。

  心理疏導法。醫患糾紛發生後,當事人由於認識存在偏差,尤其是患者及家屬,容易缺乏理智,對糾紛的認識“情緒化”。對此,調解人員運用心理學知識,開展“心理疏導”,幫助患者及家屬平靜心情,逐步從不良情緒中解脫出來,重新面對糾紛現實,尋求有效的解決辦法,為調解工作鋪墊了基礎。 情理結合法。在醫患糾紛調解中,從維護醫患雙方的利益為根本出發點,堅持情理結合,在醫患之間架起一座思想溝通的“橋梁”,以“和為貴”的傳統思想為指引,調動當事人的誠信和情感,消除其疑慮和對立情緒,通過入情、明理、釋法等方式,幫助當事人全面、客觀認識糾紛事實,正確認識糾紛責任,找準利益平衡點,促成雙方達成共識。

  仲介勸導法。啟用仲介力量,從不同角度進行調解。邀請患方信任的權威專家通報患者病情,講解病理,幫助患方了解醫療活動程式和規範,增強醫患糾紛理性解決程度;邀請律師向患方告知維權方式和渠道,勸説引導患方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糾紛。

  多元促調法。從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出發,既要堅持原則,也要實事求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實現多渠道、人性化調解。對輕微糾紛,由醫患雙方協商解決;對責任明確、爭議不大的一般性糾紛,由衛生行政部門調解;對重大醫療事故和醫療過錯糾紛,堅持部門聯動;對不願意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引導其進入司法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