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藥監局發佈《即食鮮切蔬果生産許可細則》:企業銷售需得許可
發佈時間: 2014-12-10 08:08:11 | 來源: 中國廣播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央廣網12月9日消息(記者 劉天思)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市食藥監局近日發佈《即食鮮切蔬果生産許可審查細則》要求,從明年3月起,如果沒有取得相關的生産許可,企業就不得再生産銷售即食鮮切蔬果品種。鮮切水果必須包裝好後才能出廠,産品不允許分裝,這也意味著食藥監局正式將即食鮮切蔬果納入食品生産許可證的管理範圍。
這個細則明確了即食鮮切蔬果的定義,是指以新鮮的蔬菜、水果為主要原料,經預處理、清洗去皮和消毒漂洗等處理,可以改變形狀但仍保持新鮮狀態,密封包裝後經冷鏈運輸銷售的可以直接入口食用的産品。消費者在便利店和超市內常見的包裝好的蔬菜和水果沙拉也屬於這一范疇。根據細則要求,北京市即食鮮切蔬果的生産企業應該在明年的3月1號之前取得相應的生産許可,沒有取得生産許可的,不得生産銷售即食鮮切蔬菜水果。
按照細則規定,即食鮮切蔬果不允許分裝,今後這類産品出廠時,必須已經是最小的包裝單位,企業不能到銷售點再對産品進行分裝。同時細則還要求,即食鮮切蔬果生産企業廠家必須具備出廠前檢測的能力,在每批水果出廠之前先應自檢凈含量、標簽以及大腸桿菌等指標,要求具有該蔬菜和水果應有的特徵:色澤良好,無異味,還沒有異物。企業應至少每月對産品進行重金屬指標檢查及致病菌等項目的抽檢,以保證産品的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