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明年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移植供體來源
發佈時間: 2014-12-08 10:50:43 | 來源: 新京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國外是怎麼解決器官捐獻問題的
對於器官移植或捐獻,很多國家採取“普遍”登記制度。它們還建有獨立、統一、公開的“器官獲取與移植網路”,以保障器官資源分配公平。
器官捐獻問題是個世界性難題。即便是在應對方式相當成熟的美國,每年仍會有幾千人在等待器官移植過程中死去。不過,與國內動輒一比幾十的供需比及剛剛起步的“器官捐獻工程”相比,某些“它山之石”著實可資借鑒。
在不少歐美國家,政府會通過各種方式鼓勵人們簽署器官移植和捐獻協議,並在器官移植中心留存配型用血樣。鼓勵措施大體有兩種:一種是社會性鼓勵。協議簽署者如果患病需要移植器官,將享有一定優待。另一種是經濟性鼓勵。在美國,政府會給登記的志願者減輕個人所得稅。向器官移植捐獻專門組織捐財物的,也會享受一定的稅收減免。
對於器官移植或捐獻,很多國家採取“普遍”登記制度。在西班牙,除非其本人“生前表達過反對的意見”,否則所有公民都被視為器官捐獻者。在美國,駕照的作用堪比“身份證”。公民每次申領或更新駕照時,都會被問及是否同意死後捐獻器官。如果同意,駕照背面會被標上明顯的符號或印記。
那怎麼保障器官資源分配公平呢?西方發達國家都建有獨立、統一、公開的“器官獲取與移植網路”,患者和“供體”的資訊在該網路中均能獲取,患者等待人體器官的排序也是公開的,且接受公眾和衛生行政部門監管。
日常情況下,政府對捐後程式公平性的“增信釋疑”工作也必不可少。首先是尊重捐贈者的自願,保證到位的全社會動員,但不以特定的人群作為遊説對象。在法國,雖然法律規定“車禍死亡後無特別聲明即為同意捐獻”,醫療機構也會在實際操作中與死者家人進行充分溝通。其次是分配過程透明,保證每例捐獻都經過統一的分配系統,打擊器官黑市,禁止系統外分配。積極參與動員的社會組織多多益善,但供供體登記和分配的平臺只能有一個。
在器官捐獻問題上,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的政府機構與非政府組織在推動社會觀念革新上也在合作,前者負責宏觀協調,後者則重在微觀動員,尤其是打破一些社會“禁忌”和“偏見”方面。例如,宣告腦死亡後立即進行臟器摘取是不是在剝奪病人的搶救機會?老、弱、病、幼者的捐贈是不是有充分價值?專責於此的機構和組織會花大力氣去消除疑慮。他們會努力舉證以腦死亡作為宣告死亡依據的科學依據,會列舉各種宗教、教派視器官捐獻為愛與慈善化身的證據等等。
從社會觀念到制度細節到醫學操作,系統化推進;從物質激勵到道德感召,一樣不落,這些無疑值得我們學習。
□史澤華(北京外國語大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