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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規定5種大病特殊藥可醫保報銷 含白血病

發佈時間: 2014-12-03 10:18:55   |  來源: 南昌晚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患者每年減少特藥費用2700萬元

  “白血病、癌症這類特大疾病所使用的藥往往是‘天價藥’,然而,居民的基本醫保只能保障基本醫療,基本保障、廣泛使用、經濟安全這是基本醫保的幾個原則,所以無法報銷。”據省人社廳相關工作人員透露,早在2009年我國啟動醫改時,就提出要探索開展醫療保險和藥品生産企業進行談判機制,此後江蘇、青島、珠海等省份、城市開始建立談判機制,把特殊藥品納入醫保。“談判的目的就是把‘天價’降下來,讓醫保患者能報銷、而且承受得起。”

  今年2月11日,我省建立醫療保險談判機制,下發了《關於啟動談判機制將部分特殊藥品納入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納入談判的特殊藥品範圍、特殊藥品的談判和管理原則、特殊藥品的遴選及談判程式,以及特殊藥品納入基金支付適用人群、支付渠道和支付標準,並對特殊藥品的使用管理作出了規範。“這次我們邀請了特藥生産企業參與,組織專家對這些企業和藥品進行遴選,從經濟可行性、安全有效性以及醫保基金的可承受性等方面進行了評審,最終遴選出了5個品種、10個品規。主要用於白血病、肺癌、乳腺癌等大病的治療。比如甲磺酸伊馬替尼膠囊主要對應的是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而70%-80%的白血病患者都是這類白血病。”

  據測算,談判後,這5種特藥納入醫保,全省患者每年可減少特藥費用支出達2701.99萬元。

  C。服務

  全省確定24家定點醫療機構

  據了解,此次我省在11個設區市確定了24家醫療機構和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樟樹國藥局藥店等21家藥店為特藥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其中,南昌共有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等8家定點醫療機構,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有限公司金城藥店、江西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青山路店等8家定點零售藥店。

  “經過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具備享受特藥資格的參保患者持責任醫師開具的特藥處方,可到上述指定的特藥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刷卡購藥。”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談判確定的醫保結算價格報銷藥品費用,其中城鎮職工報銷75%,城鎮居民報銷70%,報銷標準與結算價格的差額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已由基金會或慈善總會等機構提供無償供藥的,大病醫療保險基金和患者個每人平均不再支付特殊藥品費用。此外,醫保結算價已包括醫院藥品加成和藥店服務費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不得向患者個人再收取額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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