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細化養老機構配置標準 床位供求陷窘境
發佈時間: 2014-11-28 08:10:57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日前,國家衛計委印發《養老機構醫務室基本標準(試行)》和《養老機構護理站基本標準(試行)》,對20年前的配置標準進行了細化。專家表示,該文件符合養老機構未來發展方向,同時,隨著我國老齡化步伐加快,公辦養老機構與民辦養老機構在護理人才培養及床位供求上矛盾凸顯,而這背後與我國老齡人收入水準低不無關係。
細化配置標準 突出老年人需求
對於養老機構醫務室,文件中明確規定至少有一名醫師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經註冊後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滿5年,整體設計應滿足無障礙設計要求,建築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同時,在養老機構護理站標準要求中,至少有2名具有護士以上職稱的註冊護士,其中有1名具有主管護師以上職稱。還應至少有1名康復治療人員。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快,養老服務需求迅速釋放,各地養老機構得到快速發展。然而,與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醫療護理需求相比,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據民政部6月份印發的《2013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3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0243萬人,佔總人口的14.9%。
儘管1994年公佈的《醫療機構基本標準》明確了醫務室、護理站的基本標準,但與當前的老年健康需求不相適應。
據了解,此次修訂的兩個標準性文件考慮到老年人的身體狀況和醫療護理需求,規定了整體設計要滿足無障礙設計要求,保證基本的執業醫師配置,適當增加註冊護士和護理員的人力配備。在建立藥品登記分發、健康教育等日常工作規章制度的基礎上,體現了急救和轉診功能,以保證老年人在病情突發改變時,獲得及時救治或轉送至上級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與1994年公佈的醫務室、護理站基本標準相比,養老機構醫務室、護理站的基本標準從人員、房屋、設備、制度四個方面作出規定,更加具體和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