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致人死亡 “神醫”胡萬林第四次被判刑
發佈時間: 2014-11-24 17:12:28 | 來源: 京華時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19日,胡萬林在法庭上。新華社發▲
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對胡萬林等人非法行醫案公開宣判。曾在上世紀90年代名噪一時並因非法行醫被判入獄15年的“神醫”胡萬林,出獄後不足3年,再次因同樣罪名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
□宣判
胡萬林被判15年
昨天,洛陽市中院公開宣判,以非法行醫罪判處胡萬林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20萬元;判處呂偉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10萬元;判處唐孟君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萬元;對賀桂芝免予刑事處罰。4名被告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原告人云文超、李小會各項經濟損失共計85889元。
法院審理查明,胡萬林于2011年12月11日刑滿釋放後,結識了呂偉,並授意呂偉在新浪網註冊名為“自然科學”的部落格,稱胡萬林用“五味療法”可免除傳統醫療方式,針對糖尿病、高血壓、白血病、艾滋病、心腦血管病、各類癌症等有特殊效果,對其養生、治病方法和效果進行宣傳。去年8月30日和31日,呂偉與唐孟君、賀桂芝組織身患不同疾病或癡迷中醫的雲旭陽等十余人參加“自然大法培訓班”,由胡萬林傳授其創造的“五味療法”和“吐故納新療法”。多名學員在飲用“五味湯”後上吐下瀉,雲旭陽于31日19時許出現嚴重嘔吐、抽搐、昏迷等症狀,胡萬林指使呂偉等人採取將泥土塗抹到雲旭陽身上後澆涼水和灌服其配製的液體等方法進行醫治,學員撥打120急救電話遭到賀桂芝阻止。後雲旭陽因機體脫水、水電解質平衡紊亂和急性呼吸迴圈功能障礙經搶救無效死亡。
洛陽市中院認為,胡萬林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夥同呂偉等人以開辦“培訓班”的名義進行非法行醫活動,造成他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行醫罪。宣判後,胡萬林、呂偉當庭表示上訴。
□探訪
胡萬林從不給老家人看病
三度入獄,四次受審,只有小學文化程度的胡萬林究竟如何走上“神醫”之路?又為何能一再行騙斂財害人性命?記者近日走訪胡萬林老家——四川省綿陽市石板鎮聯合村,揭開這個騙子神醫的真實人生軌跡。
年輕時候就喜歡混
聯合村是綿陽市石板鎮最偏遠的村子,從市區出發要輾轉一個多小時才能到達。村民主要靠養蠶謀生。提起胡萬林,和他同歲的村民劉文靜表情很淡定,“這個人沒什麼大不了的,不曉得為啥還有人信他。”
劉文靜説,胡萬林只有小學文化,年輕時就喜歡混,不好好勞動,農活都是讓老母親幹,他自己則喜歡到處惹是生非。
對於突然擁有的“高超醫術”,胡萬林對外稱1963年在山上碰見一個老人傳授給他“自然大法”,20多年前又在一處山洞裏撿到一部醫學經書,並從中悟出“五味湯”療法。
劉文靜回憶説,上世紀60年代,胡萬林曾經跑到臨近的魏城鎮跟人學過氣功,但是從來沒有學過醫。
村裏人對胡萬林最深的印象則是“(這個人)大多數時間都在犯罪和坐牢”。
從不給老家人看病
對於胡萬林的“神醫”稱號,家鄉人都覺得匪夷所思。“他一個混混,怎麼會看病?”劉文靜回憶説,上世紀80年代,胡萬林在外地出了名。當時村民雷瓊華得了腸癌,他大老遠跑到新疆去找胡萬林看病,胡根本不敢給他看。最後,雷瓊華還是回鄉到醫院做了手術。後來,雷瓊華跟村裏人説,不要信胡萬林能看病的謊話。
在聯合村任黨支部書記十幾年的吳明碧告訴記者,胡萬林2012年曾回村裏看過一次,“排場有點大,前後好幾個人跟著”。印象中他不跟人説話,難以接近。吳明碧説,胡萬林回鄉那天還説要捐錢給村裏修路,甚至還誇口説“修路這點錢不算啥,我隨便就能給”,但是後來他根本沒有捐錢。
胡萬林如此“不差錢”的底氣,來自於蜂擁而至的崇拜者盲目奉上的學費及醫療費。僅去年8月在鄭州辦培訓班期間,胡萬林“團隊”就收了9萬元培訓費。這次培訓的重頭戲就是跟隨胡萬林學習“吐故納新”療法,學員們要服用“神醫”親自調製的“五味湯”並大量喝水直至嘔吐,如此反覆。
“他只有在家鄉才不敢給人看病。”吳明碧説,“老家人對他知根知底,他曉得騙不了人,從不給老家人看病。”
“神醫”何以幾番崛起
對於胡萬林這個幾番在“江湖崛起”的“神醫”,無論是老家村民還是基層幹部,不少人提起他都是一聲嘆息。
“這背後反映了普通民眾科學素養的缺乏。”綿陽市衛生局醫政科科長李小林表示,胡萬林和張悟本等眾多“神醫”的出現,既反映大眾對健康的重視,也反映很多人健康常識的匱乏和科學就醫知識的缺失。
與此同時,在胡萬林荒誕的言行背後不難發現推手的身影:有作家為他著書,將他描述成“當代華佗”;還有人在網上大張旗鼓地傳播他的言論……
李小林認為,政府應加大力度嚴懲像胡萬林這樣在社會上出現的各種無照遊醫。“如果不及時剷除,其中一個就有可能成為下一個胡萬林。”同時還必須加強普及健康科學常識,發動全社會合力打擊。“存在的土壤不剷除,他們就會像野草一樣春風吹又生。”
本版據新華社電
已三度入獄服刑
65歲的胡萬林一半的人生是在監獄度過的。從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胡萬林先後3次入獄服刑。1982年,胡萬林因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二度入獄,服刑期間,他因在獄中為人看病、求醫者甚多而被連續報道。1997年獲減刑出獄後,胡萬林仍在山西、河南非法行醫。1998年,多名患者因服用含芒硝藥物而死亡(包括時任漯河市市長劉法民),胡萬林于1999年1月被捕。2000年,商丘市中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其服刑15年。經兩次減刑,胡萬林于2011年12月11日刑滿釋放。2013年,胡萬林再次在“培訓班”中非法行醫致一名肄業大學生身亡,並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