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養老機構執業醫師應有5年從業經驗
發佈時間: 2014-11-19 08:23:59 |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本報訊(記者 劉洋)為提高養老機構病情監測,在緊急情況及時提供救治的能力,國家衛計委日前印發《養老機構醫務室基本標準(試行)》和《養老機構護理站基本標準(試行)》,明確規定養老機構醫務室至少有一名醫師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整體設計應滿足無障礙設計要求,建築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
在執業人員要求上,養老機構醫務室基本標準中要求,養老機構應至少有一名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經註冊後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滿5年,身體健康的臨床類別執業醫師或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同時,房屋建築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整體設計應滿足無障礙設計要求。同時,在養老機構護理站標準要求中,要求至少有2名具有護士以上職稱的註冊護士,其中有1名具有主管護師以上職稱。還應至少有1名康復治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