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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邦癲癇病門診涉非法行醫

發佈時間: 2014-11-05 11:27:16   |  來源: 東北新聞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武漢市江岸區衛計委相關工作人員稱:“接受過患者對‘武漢迪邦’的諮詢,只是告訴對方這是一個有證的門診機構。”

  “該門診部曾經叫江岸迪邦門診,是一個綜合門診部,後來由於虛假廣告投訴不斷,2012年底被登出。但是在2012年5月重新成立了武漢迪邦癲癇病門診部,2013年曾經作過一次法人變更,法人由福建莆田人吳烏宗變更為武漢人李哈莉。”對方介紹説。

  江岸區衛計委工作人員還透露:“衛計委只負責註冊和校驗,而日常監管在轄區的衛生監督所。迪邦癲癇病研究所是在工商部門註冊的,我們無權管轄,對於虛假網路廣告宣傳,處罰權在市衛計委。”

  而武漢衛計委監督處孛昌科長回應稱:“對於武漢迪邦癲癇病專科門診的廣告虛假宣傳進行了處罰,最後由江岸區實施,罰款3000元。”

  “我們接受市民、社會的投訴舉報,所有的投訴舉報都必須按照3個100%:100%受理、100%查處、100%回復。”孛昌介紹。

  孛昌還介紹:“武漢市衛生系統對各种醫療機構分層管理,對於民營醫療機構每年、每月、每週都有專項行動,包括網際網路廣告,電視平面廣告,以及診療規範,採取不定期巡查,日常巡查,不同主題的專項行動。”

  “迪邦癲癇病門診部,管轄歸口江岸區衛計委,對於網際網路廣告在內的廣告違法行為監管的主體在區裏邊,但市衛計委負有監管指導的職責。”孛昌介紹,武漢市衛計委監督處對醫療違法廣告採取24小時監控。

  “迪邦癲癇病研究所是非法發佈醫療廣告。”孛昌説,依據衛生部《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廣告發佈要經市衛計委行政審批處批,取得廣告發佈許可之後,還要在許可範圍內發佈。

  孛昌還回應,對於違法廣告,涉及網際網路站的關閉工作,衛生部門是沒有職責的。“網際網路廣告整治,今年武漢市有一個專項行動,由工商部門牽頭、衛計委、食藥監、通信等部門組成一個治理網際網路廣告專項行動小組,衛計委是會員單位。”

  孛昌同時介紹:“整治行動中有一個分工,封網站,非法發佈網路廣告是工商部門牽頭,通信部門負責。否則的話,這個管理許可權,從專業角度來講,衛計委沒有辦法,缺乏這方面的能力。”

  “對於非法行醫嚴厲打擊,一個是看這個機構合不合法,二是機構做的事情合不合法。”孛昌稱,武漢市嚴謹的衛生監管體系足可以應對非法行醫,比如日常監管由所在地衛生監督所執行。

  那麼,武漢迪邦癲癇病研究所接診行醫是否合法?歸誰管理?江岸區衛生監督所蔡姓工作人員則稱:“現在根本沒有發現這麼個部門,以前發現時,不能認定為醫療機構。”

  截至發稿,武漢迪邦癲癇病研究所的宣傳依舊,接診依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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