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糖尿病的依據有哪些
發佈時間: 2014-10-29 11:01:38 | 來源: 四川線上 | 責任編輯: 郭洪濤
近年來,隨著糖尿病發病率的不斷提升,使得該病成為人們都比較關注的問題。我們大多知道糖尿病的典型症狀是“三多一少”,但是醫生們診斷一個糖尿病患者不會是僅僅依據這一標準的,那麼,還有哪些診斷依據可確診為糖尿病。
目前,在臨床上使用的標準是按照1985年世界衛生組織糖尿病專家委員會制訂的標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可診斷糖尿病:
1、有糖尿病症狀(多尿、煩渴、原因不明的體重減輕及典型三多一少等) 空腹血糖兩次超過或等於7.8mmol/l。
2、有糖尿病症狀,一天內任何時候血糖超過或等於11.1mmol/l。
3、 疑有糖尿病者, 應作口服8.75克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服糖後2小時血糖超過或等於11.1mmol/l。
4、以空腹血糖(fbg)診斷:
正常:fbg<6.1mmol/l。
空腹血糖異常(ifg):6.1mmol=11.1mmol/l。
5、無症狀者臨床診斷糖尿病需要2次異常血糖值,即(1)fbg>=7.0mol/l;(2)pbg2h>=11.1mmol/l或隨機血糖值 pbg2h>=11.1mmol/l。
糖尿病的診斷依據是血糖多少和臨床症狀,糖尿病是一種嚴重危害患者身體的一種高發病,給患者的生活和工作帶來很大的影響。糖尿病是一種終身性疾病,一旦發病,往往需要終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