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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食物中毒的應急措施

發佈時間: 2014-10-18 09:42:50   |  來源: 華聲線上   |  責任編輯: 郭洪濤

  凡是健康人,吃了“有毒食物”而引起的以急性中毒症狀為主的一類疾病,醫學上稱之為食物中毒。

  常見食物中毒的分類:

  細菌性食物中毒

  化學性食物中毒

  動植物性食物中毒

  真菌性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的特點:

  來勢兇猛,時間集中

  與食物有關症狀相似

  無傳染性

  季節性明顯

  發生食物中毒後的緊急救護:

  呼救

  立即向急救中心120呼救,送中毒者醫院進行洗胃、導瀉、灌腸。

  催吐

  用人工刺激法,用手指或鈍物刺激中毒者咽弓及咽後壁,引起嘔吐,同時注意,避免嘔吐誤吸而發生窒息。

  妥善處理可疑食物

  對可疑有毒的食物,禁止再食用,收集嘔吐物、排泄物及 血尿送到醫院做毒物分析。

  防止脫水

  輕症中毒者應多飲鹽開水、茶水或姜糖水、稀米湯等。重症中毒者要禁食8—12小時,可靜脈輸液,待病情好轉後,再進些米湯、稀粥、麵條等易消化食物。

  向上級報告

  除做好以上工作外不應及時向所在地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報告。

  食物中毒重在預防,預防措施如下:

  ·對食品生産人員要加強衛生宣傳教育;

  ·在家裏生熟食物要分開存放;

  ·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凈、消毒;嚴禁食用病死畜禽;各種食物都不應放置過久;

  ·肉類食物要煮熟,防止外熟內生;剩餘的食物在吃前應加熱或高壓處理;

  ·對不熟悉、不認識的動物不隨意採捕食用;

  ·海蜇等不産品宜用飽和食鹽水常浸泡保存,食用前應沖洗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