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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愛囤藥 小心不治病反致病

發佈時間: 2014-10-08 12:53:02   |  來源: 中新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老年人對疾病的感受格外強烈,因此,面對疾病,老年人會格外緊張和焦慮,只要稍有不適,就趕緊吃藥。感冒藥、消炎藥、止疼藥、止瀉藥……這些常用藥物,不少老人家裏都會備上一些。然而,囤藥不僅會造成藥物的浪費,還會因為放置時間過長而出現藥物變質、過期等現象,誤服過期藥物還危害身體健康。

  1 囤藥是不少老年人的習慣

  9月23日下午,一連下了幾天的小雨,天氣剛轉晴,西寧市大十字附近的一家藥店前來買藥的市民明顯多了起來,市民仇大爺正在買自己常吃的藥品。“這個藥我常年吃,一般不會剩下的,倒是其他藥品家裏有很多。現在年齡大了,容易生病,每次到醫院都開新藥,吃不完就放在抽屜裏,如今已放了滿滿一抽屜。”

  據記者隨機調查的30位老年人中,基本上都有在家中囤藥的習慣。不少老人解釋説,由於患有慢性病,體質較弱,本著有備無患的心態,常常會去藥店或醫院買一些感冒藥、消炎藥、止痛藥、降壓藥、降糖藥等。通常這些藥是整盒、整瓶買回來的,有時候一個月甚至幾個月都用不上一次,這些藥就一直存放在家裏,有的藥品甚至直到過期還沒開封。

  囤藥的習慣是怎麼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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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一:

  藥品不能拆開賣

  梁大爺過生日那天中午,因為高興多吃了幾塊瓜果,不到晚上就開始拉肚子,到藥店買了一盒諾氟沙星膠囊,裏面裝有三板。梁大爺問道:不能分開賣嗎?我只要一板就行。可是,藥店的工作人員表示,無法拆開零售。梁大爺只好整盒買回去。只吃了兩次,梁大爺便止瀉了。

  某藥店的一名工作人員解釋説,很多藥拆零賣後,將影響藥品的品質,一旦在保質期內不能賣完,會造成藥店經營成本的增加。有的藥店認為,現在藥品包裝越來越細化,而且整盒價格也比較低,沒有必要再拆開來賣。

  當然,藥品拆零賣後也可能給市民帶來一些困擾。例如有些藥品一旦拆開了,患者可能看不到使用説明,對於有些藥物的副作用,患者不甚明瞭。

  原因二:

  經不起推銷

  前幾天,曹大媽有些頭痛,想去藥店買些止疼藥。藥店的店員説:“最近西寧天氣多變,容易感冒,許多頭痛都是感冒引起的,所以你最好不要只買止疼藥,還應該配合服用一些感冒藥,效果才好。”曹大媽聽店員説得沒錯,就又買了些感冒藥。此時,店員又説:“萬一感冒加重了,引起一些炎症,家裏沒有消炎藥可不行。”於是,曹大媽又拿了幾盒消炎藥。就這樣,曹大媽拎了一大袋藥回家了。可還沒等吃藥,曹大媽的頭也不痛了,這些藥只能放在抽屜裏。

  “一些藥品推銷員專門對老年人下手,我母親經不住他們的花言巧語就買了許多藥品囤在家裏。” 正在購藥的市民劉女士説,母親還患有糖尿病、高血壓,除了到醫院開的藥,還有看廣告買的藥,如果吃著效果不好,就會再換新藥,結果越積越多。

  還有一些老人聽信醫藥廣告,一次花數千元購買幾個療程的藥,但因不對症或其他原因而停用。

  原因三:

  以備不時之需

  青海大學附屬醫院藥學部主任藥師司法啟認為,老年人喜歡囤藥還有一個原因,不少老人覺得頭疼腦熱等常用藥經常用得著,多買些回家備用,結果大量積存而導致藥品過期。

  囤藥最直接的危害就是,藥品由於存放時間過長出現過期、變質等現象,而不少老人由於視力不太好,藥品包裝上印刷的生産日期等資訊往往字體又比較小,很多老人很難看清楚。“甚至一些老人認為西寧處於高海拔地區,氣候乾燥,藥品不容易變質,即便過期了還會有些藥效。”司法啟説。

  針對老年人愛囤藥,甚至因捨不得丟而服用過期藥一事,多位藥學專家提出強烈反對,稱藥品一旦過期非但不能治病,還會有大量副作用,損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如何轉變市民囤藥的觀念?司法啟認為,首先應糾正大部分市民對藥品有效期的錯誤認識,使公眾養成良好的用藥習慣。

  囤藥控制總量,三個月內用完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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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藥品的包裝盒上都標注有有效期,有的藥品有效期甚至長達幾年,可是,這些藥品買回家真的可以放幾年嗎?

  醫學刊物上對藥品有效期的定義是,該藥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該藥品在規定的貯存條件下能夠保證品質的期限。司法啟解釋説,藥品的有效期不是絕對的,而是有條件限制的。絕大部分藥品對保存環境都有嚴格要求,這就是藥品的標簽及説明書中所指明的貯存條件。如果貯存條件發生了改變,藥品的有效期就只能作為參考,而不是一個確定的保存時間了。

  司法啟曾做過一個這樣的有效期實驗,把裝在輸液瓶中的某種藥物放置在8攝氏度的環境下,每隔一段時間對藥品的有效成分做檢測,發現在5年時間裏這一藥物依然有效,而將另一瓶同樣的藥物放置在25攝氏度的環境下,僅半年時間,藥品中的有效成分就已經分解了。

  在調查中記者發現,許多市民並不注重藥品説明書上的存儲條件,比如一些痛風患者家中存放的藥物,由於存放位置過於潮濕,密封做得不到位,藥物中有效成分碳酸氫鈉受潮發生分解,有效成分大大降低。可是不少市民埋怨道:有的要避光,有的要放在陰涼處,有的要密封,我們也不掌握相關醫學知識,即便想按照儲存條件保存,也被説明書上花樣繁多的儲存條件弄得暈頭轉向。

  司法啟説,大部分市民並不掌握保存藥品的相關知識,即便掌握了也很難在日常生活中完全實施,因此,大部分市民家中都不具備長期保存藥品的條件。所以,打開包裝的藥品,三個月後沒有用完,一定要及時清理掉,以免藥物成分發生變化,耽誤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改變囤藥習慣,從轉變觀念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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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人民醫院藥學部主任藥師馬全明認為,如今市面上的藥店多,市民買藥很方便,除了一些慢性病患者由於病情需要不間斷用藥外,並不建議其他市民囤藥,而且慢性病患者也只需備上十幾天服用的藥品即可。而囤藥習慣的改變還要從轉變觀念開始,老年人購買藥品時應考慮到自己到底需不需要,夠不夠用,不要貪小便宜。

  一位業內人士認為,要想轉變市民囤藥的習慣,一方面要在公眾中普及合理用藥知識,醫院和醫生應加大對過期藥的危害以及如何處理等知識的普及,使公眾養成良好的用藥習慣。另一方面可以適當增加24小時藥店,方便老百姓隨時隨地都能買到藥。另外,呼籲制藥廠商探索對於大包裝、大劑量藥品分拆零售的模式。

  而對於一部分患有危重疾病的老年人,家中確實應囤一些急救藥品,不過要對藥物定期檢查,過期的要及時處理並更新,還要檢查藥物會不會因為存儲不當性狀發生變化。馬全明説,市民應定期清理家中儲存的藥品,檢查藥物性狀,如顏色、氣味、硬度和完整度等,一旦出現霉變、混濁、變色、沉澱等現象,即便在有效期內,也不建議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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