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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點執業備案制遇基層衛生局“抵制”

發佈時間: 2014-09-28 10:22:34   |  來源: 東方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從今年8月1日起,北京市實施新的《北京市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的最大突破在於,醫生多點執業不再需要經過原單位批准,而是到市衛計委“備案”,這使醫生的流動可以有機會打破原來公立醫院體制的束縛。

  北京市的多點執業“備案制”政策被認為走在全國各省、直轄市前面,受到醫生和民營醫院的普遍歡迎。但是,有民營醫院在辦理過程中反映,這一政策在基層部門執行中仍然有不同的解釋,最終很難繞開原醫療機構批准這道檻,外表亮麗的政策執行起來等於“一紙空文”。

  業內人士表示,醫改的攻堅戰牽涉到人事制度改革,讓醫生資源自由流動的前提是讓醫生成為自由執業者,而現行多點執業政策只是一種過渡,最終將被淘汰。

  多點執業仍需原單位公章

  “遞交申請材料時我才知道,醫生申請多點執業的材料仍然需要加蓋原單位公章,如果原單位不同意蓋,材料不會被受理。”北京一家民營醫院的醫務處主任韓玲玲(化名)質疑,“這不是還和原來一樣,北京剛剛實行的多點執業備案制政策豈不是成了廢紙?”

  韓玲玲所在的民營醫院位於北京大興區,因為急需有經驗的醫生,醫院擬聘任一位中醫醫生,根據北京市對於多點執業的政策,她整理好了材料,在大興區行政大廳內卻被區衛生局的工作人員退回,理由是材料上缺乏醫生原工作單位的公章。

  大興區衛生局工作人員解釋,根據北京市中醫藥管理局(該局為北京市衛計委下屬單位)的有關規定,擬聘用中醫科醫生進行多點執業的醫療機構必須填寫《多點執業工作任務表》,而在該表“主執業地點”一欄,除必須填寫“周門診次數”“周門診時間”“周病房次數”“周病房時間”內容外,還必須加蓋主執業醫療機構公章。

  不僅如此,工作人員還交給她一張“北京市中醫類別醫師主執業機構同意新增執業地點證明”,該證明必須由主執業機構法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根據北京市中醫藥管理局9月5日下發給醫院的有關規定,醫生申請多點執業,必須填寫“北京市中醫類別醫師多點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多點執業工作任務表”“北京地區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多點執業申請備案表”等表格,但是並沒有要求填寫“北京市中醫類別醫師主執業機構同意新增執業地點證明”。

  對此,北京市中醫藥管理局醫改處一位姓林的工作人員表示,市裏下發的文件並沒有包含“北京市中醫類別醫師主執業機構同意新增執業地點證明”,但是,辦理多點執業由各區相關部門辦理,因此怎樣辦理還是要視各區具體規定來執行。

  “不同區縣規定可能不同,有的區縣可能不需要在工作任務表上加蓋原單位公章。”林女士解釋。

  在如何解釋該政策上,大興區中醫藥管理局醫政處的一位人士表示,醫生多點執業仍必須徵得原單位同意,這和新頒布的《辦法》並不衝突。“批准和同意是兩回事,文件規定可以不經原單位批准但是沒説不經過原單位同意,而原單位同意就需要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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