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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如何處理醫患糾紛?

發佈時間: 2014-09-23 10:33:14   |  來源: 羊城晚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原標題:德國如何處理醫患糾紛?

  □楊佩昌

  德國醫患糾紛比較少,但也是有的。當醫患出現問題的時候,首先,院方會主動去檢視這問題是不是他的責任,如果是他的責任,那他一定會想辦法解決。比如,再次給你醫治,或者主動找患者協商,讓患者達到滿意。醫患自行解決不了的,就要走法律程式,不會出現患者毆打醫務人員的情況,如果毆打醫生,患者要負完全責任。法庭會由法律專業人員作出專業判斷,德國公民對德國司法非常信賴。

  我曾經遇到過這麼一個問題:醫生裝牙齒之後,過段時間就牙齦疼痛,甚至牙齦發炎。這個時候,德國的牙醫診所就主動找我協商:我們這套系統可能是不太適合你的,我能否再給你裝一套更先進的、更好的?而且也是完全免費的,同時我還給你一定的補償。這個是德國的牙醫診所給出的解決措施,因為他不想讓病人上法庭,上法庭他必輸無疑。

  德國是法治社會,法律對醫患雙方均起有效的制約作用。

  如果出現醫療事故,德國是首先由診所、醫院方來出面協調。協調不成再上法庭。患者不需要找醫生的律師,他直接去起訴,至於醫生是由哪個律師出面,跟原告沒關係,直接上法院就行了。

  一告上法庭之後,德國法庭是比較傾向於患者的。所以呢,必須由醫生來舉證,是“舉證倒置式”的,所有的舉證都需要醫生來做。因為法院認為,除了從保護弱者的角度考慮之外,還要有專業的判斷,因為患者他無法舉出專業的證據,只有醫生才能提供這些東西,所以由醫生來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