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政局:公辦養老院優先“三無”老人,公墓超期可續租
發佈時間: 2014-09-23 09:54:08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新華網北京9月22日專電(記者丁靜 林苗苗)公辦養老機構轉制誰能入住?公墓超期之後如何續租?北京市民政局新聞發言人李紅兵近日在“首都民生對話”節目中,對這些民生熱點問題進行回應。
公辦養老院:優先“三無”和不能自理老人,入住前評估老人身體狀況等
李紅兵説,北京現有老齡人口將近300萬,佔總人口約14.2%,並以每年15萬人速度遞增。而在機構養老方面,公立的進不去,民營的要麼條件差、要麼住不起,資源配置存在結構性矛盾。通過改革促進服務提升勢在必行。
按照身體狀況實施對老年人的照顧是比較科學的方法。今年北京將陸續推出公辦養老機構的改革,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就是老人入住公辦養老機構要進行評估。
“公辦養老機構要優先讓‘三無’人員、低保人員、家庭生活比較困難的老人,以及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人入住。今年北京要配套出臺政府辦養老機構的管理辦法,申請入住公辦的養老機構,首先要由社會第三方機構對老年人的健康狀況,包括自理能力,經濟狀況,對社會的貢獻等進行評估,評估後確定入住人員。並且將入住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李紅兵説。
公墓使用:超期可續租10年
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北京市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公墓的使用週期為20年,但目前北京市屬殯葬機構管理的一些公墓超期怎麼辦?
李紅兵説,根據相關文件,墓地期滿後可以續租,墓穴主人的親屬可以持相關證明到公墓管理機構辦理續租手續,公墓將繼續提供管理服務。
由於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北京市殯葬管理條例》以及民政部《公墓管理暫行辦法》將進行修訂,在新的規定出臺前,北京墓地第一次續租暫定週期為10年。續租費用目前只按相關標準收取土地租賃費和墓地管理費兩項。但李紅兵也指出,目前收費特別是管理費用明顯偏低,將等相關政策調整後,再重新確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