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計委重設遠端醫療範圍 線上醫療陷窘境
發佈時間: 2014-09-18 08:06:57 | 來源: 東方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國家衛生計生委日前下發《關於推進醫療機構遠端醫療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進行遠端醫療必須由醫療機構對醫療機構,要求進行遠端醫療的醫生必須在本單位進行。《意見》沒有將目前市場上風生水起的網際網路醫療諮詢等納入,引起業內爭議。
業內分析人士認為,目前市場上存在的多種“遠端醫療”沒有涵蓋進去,就意味著政策對此收緊。
個人對醫療機構被排除
《意見》指出,遠端醫療服務是一方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邀請方”)邀請其他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受邀方”),運用通訊、電腦及網路技術(以下簡稱“資訊化技術”),為本醫療機構診療患者提供技術支援的醫療活動。在一些從業者眼裏,像春雨醫生等線上諮詢機構也是遠端醫療的一部分,或通過手機移動端進行線上健康諮詢等,這些都屬於遠端醫療,北京海智君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海川會會長王海認為,新政規定遠端醫療是醫療機構對醫療機構,內涵和外延比較狹窄。
中國醫藥物資協會醫療器械分會秘書長陳紅彥舉例,現在好多公司開發的遠端醫療程式是個人在家裏或者工作單位有些不適,通過電腦或者手機把自己的不良症狀進行傳輸,同時通過智慧化手段對血壓、血糖等進行檢測並傳輸,電腦或者手機的軟體把這些數據做匯總進行分析,然後給出提示,是觀察還是立即去看病。如果去,是去三甲醫院還是社區醫院等。“這種遠端醫療項目不屬於新政關注的範圍,有些偏頗。”陳紅彥認為。
遠端醫療不包括健康諮詢
《意見》指出,遠端醫療服務項目包括:遠端病理診斷、遠端醫學影像(含影像、超聲、核醫學、心電圖、肌電圖、腦電圖等)診斷、遠端監護、遠端會診、遠端門診、遠端病例討論及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項目。從字面上理解,醫療諮詢和健康管理不在遠端醫療服務項目之列,被排除在該規定之外。
“遠端醫療中有病理診斷、影像診斷這合乎實際操作,但新政把線上醫療健康諮詢排除在外,會讓從業者對遠端健康諮詢領域如何做充滿茫然。”王海表示。
“實際上網上線上諮詢把患者的症狀進行匯總、分析,然後給出提醒或者就醫建議,充當了家庭醫生的功能。同時線上諮詢又起到了分診的作用,患者在網上獲得就醫建議,不會因頭疼腦熱盲目去三甲醫院。”陳紅彥表示。
限制醫師的工作單位
《意見》規定,醫師必須在所在醫療機構進行遠端醫療,對此,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醫療與護理處處長李大川在9月11日的發佈會上再次重申,“如果患者僅僅通過網上的問診、患者提供的一些資料就做出診斷和處理存在著醫療安全風險。為了保證患者的醫療安全和醫療品質,同時也保證醫患雙方的權益,我們規定醫師一定是在所在醫療機構裏進行遠端醫療服務,法律責任主體也是醫師所在的醫療機構”。
李大川表示,國家衛生計生委會蒐集群眾和各地的意見和建議,適時來修訂、完善有關遠端醫療服務管理的規定。
王海認為,醫師一定在所在醫療機構裏面,這就限制了線上醫療諮詢服務的發展。“把當前很火的遠端醫療的內涵和外延規定得這麼狹窄,新政目前的市場難起到規範和引導作用。如果修改,建議把遠端醫療的內涵和外延做拓展,把其他遠端醫療方法和手段也涵蓋起來,共同引導和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