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判斷藥物副作用
發佈時間: 2014-09-09 15:30:06 | 來源: 齊魯網 | 責任編輯: 郭洪濤
用藥小常識怎樣判斷藥物副作用
藥物不良反應是一種常見現象,它不僅指藥物的副作用,還包括藥物的毒性、特異性反應、過敏反應、依賴性、成癮性、繼發性反應以及引起後代畸形、癌症等作用。許多藥物即使檢驗合格,在應用過程中也會發生不良反應。那麼,怎樣判斷藥物不良反應呢?
以用藥後出現反應的時間判斷
1、數秒鐘或數小時發生的不良反應:常見的有過敏性休克,可在接受藥物後突然發生。固定性藥疹、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多發生在用藥數分鐘至數小時內。支氣管哮喘也常是藥物過敏反應的一種表現,多發生在用藥後數秒至數分鐘內。
2、用藥後半小時至2小時發生的反應:用藥後半小時左右,或在2小時內發生噁心、嘔吐、胃部不適,可能是藥物引起的胃腸道反應。
3、用藥1—2周發生的不良反應:藥物過敏反應中血清病樣反應一般在用藥後1—2周發生,血清病樣反應多在首次用藥後10天左右發生。大皰性表皮松解萎縮性藥疹在用藥後幾小時至28天內發病。剝脫性皮炎型藥疹在10天后開始發病,繼1周達到高峰;多形性紅斑常在用藥後2—7天左右發病。洋地黃不良反應、利尿劑致水腫等,也多在用藥過程中的1—2周出現。
4、停藥後短時間發生不良反應:如長期應用心得安、可樂定降血壓,停藥後可出現反跳性高血壓。連續使用抗凝劑突然停藥後,可出現反跳性高凝狀態伴血栓形成等。
5、停藥後較長時間引起的反應:如保泰松、氯黴素所致再生障礙性貧血可能在停藥後較長一段時間才發生。白消安引起的肺部病變常在病人用藥後一年以上才出現,停藥後仍可繼續發生。藥物的致胎兒畸形作用發生時間則可晚一些。
從病人出現的症狀判斷
1、表現不同於原有疾病的症狀:如藥物過敏性休克、藥物性皮疹,其表現可能與原發疾病的表現完全不同。
2、表現與原有疾病症狀相同:藥物使用過程中原疾病症狀曾一度緩解,如心得安治療高血壓,在症狀控制後停藥而發生反跳性高血壓,雙氫克尿噻利尿過程中又出現水腫或使水腫加重,鈣桔抗劑治療心絞痛時心絞痛又發作等等,都是例證。這種相互矛盾現象務必引起人們的高度警惕。
任何藥物都有兩重性,即藥物的治療作用和毒副作用,人們在選擇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時,要在醫師指導下或詳細閱讀藥品説明書,合理用藥,在出現不適反應時,應首先考慮藥物的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