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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大病保險全面推開

發佈時間: 2014-08-15 13:41:41   |  來源: 中安線上   |  責任編輯: 郭洪濤

  國家衛生計生委日前印發《關於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幾項重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開利用新農合基金購買大病保險工作。在鞏固兒童白血病、終末期腎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肺癌等20個病種的大病保障工作基礎上,將兒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納入大病保障範圍。

  《通知》提出,2014年,要進一步提高新農合籌資標準和保障水準,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提高到320元,全國平均個人繳費標準達到90元左右。各地要調整和優化統籌補償方案,將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保持在75%以上,門診醫藥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50%左右。

  《通知》要求,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群眾受益和保本微利的原則,以地市或省為單位引入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各地要建立健全招標機制,規範運作。做好新農合基本保障、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疾病應急救助制度間的銜接,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發揮制度整體合力。

  完善一般診療費政策,將鄉村醫生的一般診療費標準在現有基礎上提高1元,且一般診療費不低於5元,新增部分由新農合基金支付。在開展公立醫院改革的醫療機構,將價格調整後反映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治療費、手術費、護理費等項目納入新農合支付範圍,在支付比例上予以傾斜,穩定並控制藥品、高值醫用耗材和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檢驗的支付範圍和支付比例。將日間手術納入住院統籌支付範圍。研究制訂鼓勵使用基本藥物和低價藥物的支付政策,引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主動節約成本,優化用藥結構,降低患者藥品費用負擔。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新農合定點範圍;在執行新農合政策規定的基礎上,將符合條件的非公立醫療機構納入定點範圍;在規範運作的基礎上,試點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新農合定點範圍。

  發揮新農合的杠桿和利益導向作用,引導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格局。拉大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的差距,引導患者分級、有序就診。

  加快省級新農合資訊平臺建設,實現與國家新農合資訊平臺的聯通。2014年,力爭將聯通的省份擴大到15個左右。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通過新農合資訊平臺、自主協商和委託商業保險機構經辦等方式,開展參合農民跨省異地就醫結報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