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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分類與用藥原則

發佈時間: 2014-08-15 11:35:00   |  來源: 股東線上   |  責任編輯: 郭洪濤

  原發性高血壓是常見病、多發病,原因不明,也叫高血壓病。總高血壓者的95%以上,患者除了可引起高血壓本身有關的症狀以外,長期高血壓還可成為多種心腦血管疾病的重要危險因素,並影響重要臟器如心、腦、腎的功能,最終可導致這些器官的功能衰竭。近年來,儘管人們對高血壓的研究或認知已有很大提高,相應的診斷或治療方法也不斷進步,但它迄今仍是心腦血管疾病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繼發性高血壓是指由於某些疾病引起的高血壓,高血壓僅僅是這種疾病的症狀之一。如果原發病能夠治好,那麼高血壓症狀也就自然消失。繼發性高血壓只佔人群高血壓的5%~10%。繼發性高血壓的臨床表現、併發和後果與原發性高血壓相似。

  高血壓患者需要堅持長期服藥,永久停藥是不行的。因為停藥後也許藥物的效果還能維持一段時間,但不久血壓又會升高,這種反覆對人體更不利。所以不主張高血壓患者永久性停藥,而是要堅持服藥。但患者在血壓下降後可以減少藥量,維持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