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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15家醫院將設警務室打擊“醫鬧”

發佈時間: 2014-08-11 16:22:42   |  來源: 南方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目前,不少地方醫患關係緊張,“醫鬧”事件多發。記者從8日舉行的惠州市人大“代表統一活動日”活動獲悉,惠州全市15家醫院設立警務室,確保在發生醫療糾紛時,民警能第一時間介入處理,有效控制現場局面,確保醫療機構正常秩序。按照計劃,這15家醫院警務室將在8月底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人大代表:公安部門要及早介入調解“醫鬧”糾紛

  此前,李余紅、秦笑蘭、朱冠英等10名惠州市人大代表聯名提出了《關於有效發揮公安部門依法嚴厲打擊“醫鬧”職能,促進依法解決醫療糾紛的建議》。

  市大人代表李余紅認為,目前的“醫鬧”事件多發,不僅影響醫療機構的正常管理秩序,而且對醫院的聲譽以及醫務人員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嚴重損害。“醫生的工作強度大,但患者不理解醫生,反而在醫院鬧事,甚至辱罵和出手毆打醫生。許多醫務人員選擇跳槽、轉行,這就直接導致了醫療機構面臨醫務人員缺失的嚴峻局面。”

  醫院的及時告知以及公安部門的及時干預處理,對於防控“醫鬧”事件具有重要作用。李余紅表示,醫療糾紛是有一個升級過程。患者對醫院和醫務人員有不滿,就會有訴求的需要,而這往往就是發生“醫鬧”事件的苗頭和徵兆,這時,醫院在發現糾紛苗頭後,應及時告知公安部門,公安部門及早介入,才能免於發生嚴重“醫鬧”事件,避免造成惡劣的後果和影響。她建議,公安部門可以派遣懂法律的專門或兼職人員到醫療機構,對醫院和家屬雙方進行調解,倘若家屬想通過司法、調節或者其他方式解決矛盾,公安人員應對其進行引導,並在現場對到訪的家屬進行拍照登記,用以備案。

  公安部門:預防和處置醫鬧工作指引已經制定

  市公安局稱,目前惠州市制定了《惠州市公安機關預防和處置涉醫矛盾糾紛工作指引(試行)》。工作指引在預防和處置醫鬧事件違法犯罪中明確了“醫鬧”事件的範圍及“醫鬧”九種情況,規範了醫鬧事件的預防及處置,其中包括“醫鬧”事件的前期處置、現場處置、善後等工作,都有詳細的執法指引。

  另外,目前由市公安局牽頭,與市計局聯合製定《關於在重點醫院建立警務室的通知》,要求全市三級醫院、二級綜合醫院和日常治安狀況複雜的二級其他醫院設立醫院警務室,其他不具備建警務室條件的其他醫院,納入立體化治安防控,要求一律設立治安巡邏必到點,加強對醫院及周邊的治安巡邏。

  目前已有大亞灣惠亞醫院、三人民醫院和博羅人民醫院三家醫院的警務室人員裝備到位並正式運作,剩下的其他12家醫院警務室正在建設中,計劃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屬地公安機關要根據重點醫院治安情況,確定1至2名民警負責醫院警務室的工作,醫院要按照民警配備數不低於1:3的比例配備專職保衛人員與民警聯合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