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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醫保過渡期政策出臺:繳1/3醫保費 享全年待遇

發佈時間: 2014-08-08 08:35:17   |  來源: 廣州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2014年廣州市城鎮居民醫保過渡期有關政策昨日正式出臺,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8月8日起可以正式參保繳費了。參保人員在過渡期內的個人繳費標準,僅為2013居民醫保年度的1/3: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40元,非從業居民(不含在校學生)200元,老年居民267元;各級政府資助額佔居民醫保費的七成。雖然繳費標準“打折”,但各項城鎮居民醫保待遇按2013年度城鎮居民醫保年度的標準執行,最高支付限額不“打折”。

  過渡期:今年9·1~12·31

  按照新的醫保政策,廣州市居民醫保將與新農合合併,並於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屆時,城鄉居民醫保年度將統一為自然年度(即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據此調整,在2013居民醫保年度後,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實施前,即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空出”了一個2014年城鎮居民醫保過渡期。

  待遇:最高22.83萬不變

  許多城鎮居民擔心,由於繳費下降,待遇會不會同步下降?市醫保局昨日表示“不會”。

  “儘管個人繳費下降,但醫保待遇並不降低。”市醫保局何繼明副局長表示,“未成年人、老年居民、非從業人員自成功參保繳費的次月起,將按照2013居民醫保年度的有關標準享受住院、門特、門慢及普通門診等醫療待遇;在校學生於12月31日前繳費的,從9月起享受待遇。過渡期內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仍高達22.83萬元,真正體現‘繳費打折,待遇不打折’。”

  參保繳費流程

  市醫保局建議:

  新參保人選擇“委託銀行劃賬”方式繳費

  昨日,廣州市醫保局公佈了2014年廣州市城鎮居民醫保過渡期的有關政策,詳解居民醫保過渡期參保登記及繳費手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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