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藥總局要求——建立大桶水監管責任追究制
發佈時間: 2014-08-08 08:39:30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8月5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其網站上發佈《關於專項監督抽檢不合格大桶水嚴格處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嚴格做好大桶水品質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大桶水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儘快解決大桶水的品質安全問題。
今年第二季度,國家食藥總局組織了以大桶水為主的瓶(桶)裝飲用水專項監督抽檢,結果顯示,2846個批次的瓶(桶)裝飲用水樣品中,不合格樣品達340批次,不合格率為11.9%,主要表現為菌落總數等微生物指標及亞硝酸鹽等限量指標超標。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嚴格處置不合格大桶水生産企業,責令其停止生産,召回問題産品,徹查原因,限期整改。要組織開展對不合格大桶水生産企業的跟蹤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重點檢查水源情況、原輔材料、生産場所與設備設施、出廠檢驗、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等環節的品質安全控制情況,對持續出現問題或産品抽檢不合格的,依法吊銷食品生産許可證。各地要在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支援配合下,嚴查未取得食品生産許可生産加工大桶水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生産、制售假冒偽劣大桶水的黑窩點、黑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