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熱小心藥品“中暑”失效 一些藥店儲藏溫度超標
發佈時間: 2014-07-18 11:30:08 | 來源: 錢江晚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中成藥、眼藥、胃藥……這些常用藥裏,很多種藥需要在20℃以下保存,然而,下沙一些藥店直接將藥品擺在貨架上,在夏季難免讓一些藥物“中暑”。
業內人士提醒,長期超溫儲存,可能會導致藥品變質、藥效降低,甚至副作用增強。
擔憂:不少市民買過超溫儲藏的藥品
近日,浙江電子科技大學的陳老師在高沙一家藥店購買了一瓶眼藥水。在使用了幾次後,陳老師無意中發現,藥品説明書上標明貯藏要求是“密封,置陰涼處(不超過20℃)處儲存”。
“我買這瓶眼藥水時,店員是從藥品架上拿下來的,藥店內的溫度肯定在30℃以上吧。”陳老師説,雖然這瓶眼藥水沒有過期,但她擔心藥品長期沒有按標準溫度貯藏,會出現問題,“我每天拿它滴眼睛,擔心我的眼睛會受到傷害。”
在某超市實習的小劉告訴記者,他買藿香正氣水時,也看到藥品説明書中寫著“在陰涼(20℃以下)乾燥處保存”,但藿香正氣水、十滴水這些藥都被放置在普通貨架上,他擔心中暑時喝了沒什麼用,“萬一喝下後,效果不好,這不是害人嗎?”
調查:許多藥店未按標準儲藏藥品
記者對下沙一些藥店做了一番調查,發現不少藥品都標有“在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卻與其他藥品一同擺放了在室溫明顯高於規定溫度的地方。
在高沙小區附近一家藥店,記者隨機查看了幾款藥品,看到“小兒風熱清顆粒”的外包裝上,“在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的字樣明顯可見,而這款藥品卻被擺放在普通的貨架上,當時藥店內溫度明顯高於20℃。
記者來到下沙物美商場附近的某藥店,雖然室內開了空調,但還是有些許熱意。當記者指著某品牌滴眼液“儲藏溫度不高於20℃”的文字,向店家詢問時,該店負責人表示室內溫度是適宜的。記者一再追問室內的確切溫度,該負責人支支吾吾不願直接回答。“你覺得不放心,可以買另外一款,它就沒標儲藏溫度。”看到記者如此“較真”,店家推薦了另一款産品。
“我們店裏是有冷藏櫃的,那些需要冷藏的藥品我們都會放裏面。店裏也開空調,很涼快。”四號大街同康大藥房負責人説。但是,記者走到冷藏櫃前一看,裏頭擺的卻是飲料。追問那些應儲存在陰涼環境即不高於20℃的藥品為何不放入冷櫃,該負責人只表示店內溫度適宜,然後岔開話題,不願講下去。
醫生:長期超溫儲藏影響藥效
那些沒有在所要求溫度中儲藏的藥品,藥效會不會受到影響呢?
記者採訪了幾位醫生,他們均表示:“未按要求貯藏藥品,其藥效肯定受到一定影響,甚至副作用會增強。”
記者查詢有關資料得知,一般藥品的儲藏溫度分3類:藥品説明書標明的常溫指溫度在10℃~30℃;陰涼處指不超過20℃;冷處則是在2℃~8℃。
去年開始執行的《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中提出,零售藥店必須配備陰涼區,對需要冷藏的藥品進行冷藏。
“如果實際儲藏溫度與藥品標示溫度差別不大,對藥品影響比較小,如果長期保存在超溫比較嚴重的環境下,就有可能導致藥品化學結構發生變化、有效成分濃度降低,影響藥品的療效,縮短藥品的有效期。”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醫生告訴記者。
支招:市民可把藥品放在冰箱裏
許多人會去買可靠放心的藥物,卻鮮有人注意藥物的儲藏環境。
記者在下沙街頭隨機採訪了10位市民,他們多數表示從不注意藥品貯藏條件,都是拿回家放入小藥箱,用的時候再拿出。
“國家對疫苗等生物藥劑及抗生素等都有嚴格的貯藏要求,而很多日常藥品的儲存,藥店及市民也應該按照要求來存放。”市藥監局一位工作人員説,夏季室內溫度基本上都在20℃以上,市民可以採取簡單的辦法,把需要在陰涼處保存的藥物放在冰箱的冷藏室裏保存。
這位工作人員説,藥品過期後可能發生變化,但老百姓自己是很難判斷的,很可能過了有效期還分辨不出來,所以有時候遇到吃藥無效的情況,就應該停止用藥。一些藥物過期後服用對身體有害,維生素、注射劑、硝酸甘油等藥品,溫度太高會導致其變質,藥效會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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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藥品需要冷藏
市民可以根據藥品的説明書來判斷,所有藥品都應按説明書標注的存放條件來保存。
記者查詢資料了解到,以下藥品在夏季需要冷藏:
1、維生素C、魚肝油滴劑等,需要密封保存,否則容易被氧化失效;
2、紅花油、碘酒及其他含酒精的製劑,也需要密閉保存,否則容易揮發;
3、阿斯匹林、維生素B1、葡萄糖酸鈣及一些含糖多的糖衣片、膠囊劑,需要在乾燥、低溫情況下保存,否則容易融化、潮解;
4、胰島素、丙種球蛋白及各種生物製劑,需要低溫保存;
5、氨茶鹼、維生素C、硝酸甘油及各種針劑,在光線作用下會變質,必須在暗處保存;
6、滴眼液、滴鼻液、滴耳液、洗劑和漱口液等,夏季最好放在冰箱中冷藏,以防變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