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錯小夥進敬老院幫廚
發佈時間: 2014-07-14 15:58:08 | 來源: 中國青年網 | 責任編輯: 郭洪濤
敬老院的廚房裏,曉東就“像”個完全能夠獨當一面的大廚,翻鍋,加料,膝蓋一頂灶臺上的按鈕,控制爐火的開關。
敬老院的大伯大媽很喜歡這個新來的幫廚小夥,而我要給“像”字打上雙引號,是因為我知道他的特殊。
他因為盜竊案被移送到檢察院,檢察院經審查對他做出了“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取保候審。
“出來”就面臨著這樣一個問題:如何看管這樣的孩子,如何對他的行為矯治,而且這些孩子大多來自外來打工者家庭,家長無暇顧及,面對這些問題,檢察院能夠做什麼,政府能夠做點什麼。
今天,我們要説的就是杭州上城區針對涉罪未成年人幫扶的一個新模式——浙江省首家由政府全額出資、民間組織託管的新型未成年人觀護基地。聽起來很專業,做起來也不容易,但是意義很大。
而曉東,就是基地的第一個觀護對象。
如何幫助你
那些“三無”的未成年人
曉東老家貴州,小學畢業,初中才上了一年,小夥子就跟著老家一廚師來杭打工,在酒店幫廚三年,沒多少朋友,平時不上班的時候喜歡泡網吧。
在網吧他結拜了“大哥”,後來“大哥”帶他偷電動車,大哥動手,他望風。被抓。
“大哥”是成年人,以盜竊罪被判實刑。而曉東是初犯,偶犯,幹這個時蠻懵懂,情節也不算嚴重。
新刑訴法針對這類主觀惡性小的未成年人設立了新規,他們可塑性強,極易回歸社會,“關”的效果未必好,重點應該在於對其的行為矯治。
但現實挺骨感的——因為這些孩子大多是外來打工者的子女,或者本身就是年紀輕輕來杭打工,缺少家庭監管,文化程度偏低,自我約束能力又比較差,“如果直接回到社會上,壞人一叫又去了”。
這正是從事未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的檢察官共同的擔憂。
如何為外來未成年人提供社會監管條件,是杭州,浙江乃至全國很多地方共同面臨的難題。
【新聞背後】上城區檢察院近三年來受理審查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總數為84人,其中非本市戶籍未成年人為78人,佔總人數的92.9%,起訴率為87.2%(即68人被起訴至法院)。
這些未成年人由於受到“三無”因素制約(本市無監護人、無固定住所、無經濟來源),無法獲得與本市未成年人同樣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起訴、緩刑等非羈押性的寬緩處置,導致該類人員的羈押、起訴、實刑率居高不下。這樣的處理結果有違司法公平公正原則,也與中央政法工作會議關於寬緩處置未成年人的要求不符。
全省首個未成年人觀護基地
成了“新起點”
曉東因為犯罪情節輕,主觀惡性小,檢察院對其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之後取保候審,有6個月考驗期。
如何安置?一方面要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罪犯寬緩處理,一方面又需要有效監管。其實,這個命題,在年前上城區人大、政法委就牽頭各部門展開調研。
結合上城區實際,他們最後決定採取的做法是:以政府全額出資,轄區敬老院為託管機構模式建立一個未成年人觀護基地,併為之取名為“新起點”。
半個月前,曉東成了基地第一個觀護對象,被安排幫廚,則是參考了孩子自己的特長和喜好,“做他喜歡做的事,才能安得下心來。”檢察官説。
果然,孩子很快就得到了認可。前兩天,大廚家裏有事請假,曉東開始獨自掌勺,沒想到,老人們説,這個伢兒燒得菜要比王師傅入味。
【新聞背後】上城區政法委副書記胡建根説,為什麼政府牽頭?就是因為這個工作要落實下去,需要各部門配合,政府牽頭有利於統籌安排,而政府出資主要用於補貼敬老院,敬老院要給孩子提供食宿。
第二,為什麼選擇敬老院,此前還考慮過工療站、企業,後來想想環境都不如敬老院來得單純,敬老院還能保證孩子食宿,24小時都有工作人員。另外,敬老院的工作比較偏向公益性,為老人服務,適合培養愛心。
敬老院觀護人
每天要找“幫廚小夥”聊聊天
在敬老院,曉東有獨立的房間,生活規律。早上5點半起床,煮稀飯,然後把中午的菜洗好切好配好。中間休息兩小時,10點開始燒中飯。下午1點休息。下午3點開始忙晚飯,忙到6點就差不多了。
“累不累?”
“不累的,我很喜歡燒菜的。”孩子很靦腆,笑起來卻陽光,露出兩顆小虎牙。
“不幹活的時候,想出去嗎?”
“我喜歡在房間看看電視,看看書,剛剛從社區圖書館借了本川菜食譜”,看得出,他是個單純又靜得下心的孩子,這也是檢察院決定以他來試點的原因之一。
敬老院院長熱情而爽朗,作為觀護人,她每天都會找曉東“聊聊天”,還常常偷偷地在他房間裏擺上水果。我們去看曉東的那天,出了個“意外情況”,在曉東的房間裏,院長突然在桌下發現了一瓶紅酒。
取保候審,看似自由身,但是,“出來”前,檢察官和曉東可是“約法三章”的,不準喝酒,不進網吧酒吧娛樂場所,去稍微遠一點的地方要請示。
“曉東,酒是哪來的?”院長一下子嚴肅起來。
“是隔壁老爺爺給我的”,男孩子漲紅了臉,“那天我幫爺爺裝電燈泡,爺爺送我的,我以為是甜的就打開嘗嘗,發現不好喝”。
酒被沒收了,院長又説了幾句,曉東連連點頭。
上城區檢察院未檢科長任祎俊也將曉東拉到一邊:“9月份你生日,就18歲了,我們給你辦個成人禮。成人了,我們就可以送你去考個烹飪資格證,我幫你問過了,你有三年的經歷,基本上可以直接考中級了。等你考出後,這邊也期滿(指考驗期滿)後,我們再幫你聯繫個正規點的酒店……”
人生的路,就這樣在規劃中展開……説這話的時候,任祎俊就像個“媽媽”。
當我們走的時候,曉東站在廚房門口有點不捨地看了我們很久很久。
【新聞背後】為了讓這個模式更具可操作性和可持續性,上城區還出臺了一個《上城區未成年人觀護基地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
“觀護對象”,主要是上城轄區內觸犯刑律,在本市無監護人(監管人)、無固定住所、無經濟來源,同時“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沒有造成較大社會危害或損失”的外來未成年人。
“基地職能”,要為孩子提供食宿,安排日常勞動和學習,對其監管教育,並酌情給予相應生活補助。
哪些孩子能進觀護基地,也有嚴格的流程。要經過區公安機關、區檢察院、區法院、區司法局的綜合篩選和評估,報經區委政法委審核同意後才能移送基地觀護。
上城區檢察院未檢科科長任祎偉還將自己和觀護對象定了“四個一”:檢察官每週一看望,每月一封信,觀護對象每週一篇周記,每月一次思想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