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假藥仍銷售 黑心店主領刑罰
發佈時間: 2014-07-14 14:41:39 | 來源: 光明網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明知是無合法進口文件和藥品合格證的假藥,依然購買並放在藥店貨架上公然銷售。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桂平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銷售假藥罪判處被告人張永強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000元。
張永強今年57歲,在金田鎮經營一家藥店。2011年初,一個陌生藥販來到張永強的藥店推銷價格便宜的藥品。由於這些藥沒有合法進口文件和藥品合格證批准文號等相關手續,有著20多年開藥店經驗的張永強斷定,陌生藥販銷售的藥很可能是假藥,但因貪圖便宜,還是買下了43種德國産及國産藥放在藥店貨架上銷售。2011年8月31日,桂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檢查時,在張永強的藥店查獲上述43種藥品。經鑒定,這些藥品均屬假藥。
張永強見事情敗露後逃往外地躲藏,今年3月6日,其回到桂平市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