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藥監局公示違法廣告321條 同仁堂冠脈通片上榜
發佈時間: 2014-06-24 12:00:20 | 來源: 北京日報 | 責任編輯: 健康中國
昨天,北京市食藥監局對外公示4月違法廣告公告,執法部門對本市27個電視頻道、10個電臺頻道和32種報紙類平面媒體發佈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了監測,根據相關法規判定,屬於嚴重違法違規的廣告共計321條,涉及産品129個,其中包括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同仁堂冠脈通片”,違法廣告發佈了6次。
發佈嚴重違法藥品廣告的有87個品種、194條次。其中誇大産品適應症、擴大産品療效的有23個品種,含有絕對化用語和不實的承諾、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有46個品種,未經批准擅自發佈廣告的有45個品種,處方藥違規在大眾媒介做宣傳的有52個品種。
典型的違法違規藥品廣告,如廣告中標示名稱為“基英肽”的藥品,經查詢,藥品通用名稱應為“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批准的適應症為“用於免疫功能低下、反覆呼吸道感染等”。廣告卻聲稱“改寫傳統治療的困境,不住院,不手術,不放化療”、“保證了腫瘤患者的生命安全”,並宣稱“患者服用安全、高效、無不良反應”。這條廣告屬於未經批准擅自發佈,內容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
發佈嚴重違法醫療器械廣告的有10個品種、30條次。10個品種均含有絕對化用語和不實的承諾,其中有4個品種利用專家、醫師或患者的名義或形象為産品功效作證明,有7個品種未經審批擅自發佈廣告。
典型的違法醫療器械廣告如“武當太藥膏”,經查詢,産品名稱應為“遠紅外磁療貼”。廣告宣稱“運用道家獨創青爐18層熬製法,以陰陽八卦形式集于一方,一膏雙藥,剛柔並濟”。執法人員表示,該廣告屬於未經批准擅自發佈,利用消費者缺乏醫療器械專業、技術知識的弱點,使用了不科學的用語描述産品的作用機理。
發佈嚴重違規保健食品廣告的有32個品種、97條次。其中未經批准擅自發佈廣告的有11個品種,誇大産品保健功能、適用人群、適用範圍的有17個品種。典型的保健食品廣告有“硒爾康膠囊”等,批准的保健功能為“免疫調節、延緩衰老”。廣告中卻宣傳“90歲不生病,100歲不顯老”、“吃藥一籮筐,不如吃點硒爾康”等,不僅誇大産品的保健功能,還涉及治愈率、有效率等綜合性的評價。
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稱,已對違法廣告中涉及北京生産企業品種,依法依規採取了行政處理措施,對涉及外埠生産企業品種的已轉至相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處理。需要特別提醒消費者:注意甄別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廣告真偽,必要時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www.cfda.gov.cn)數據查詢中心獲取經批准的廣告資訊,選擇合法渠道購買相關産品。(記者 竇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