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院前急救“捨近求遠”將嚴懲
發佈時間: 2014-06-12 10:57:23 | 來源: 健康報 | | 責任編輯: 馮晨
為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院前急救管理辦法》,天津市衛生局日前出臺規定,若發現急救車“捨近求遠”轉運病人,急救中心工作人員將被開除,醫院在等級評審中將被一票否決。
天津市衛生局規定,必須嚴格執行“根據患者病情、家屬意願、就近就急選擇醫院”的原則轉運病人。如發現“120”工作人員違反上述原則與醫院“合作”,以轉運病人為籌碼收取醫院給予的回扣、好處費,“120”工作人員將被提出警告,同時罰款5000元,如果第二次發現有上述行為,將被列入黑名單,外聘人員辭退,正式職工停職開除。與“120”“合作”的醫院,在醫院領導考核掛鉤和醫院等級評審中實行一票否決。
天津市衛生局還調整了院前急救價格,將原一般急救費、特殊急救費、醫務人員出診費、治療費、儀器檢查費、監護費、一次性耗材等醫療費,合併為院前危急重症搶救費,藥品費另收。救護車使用費由原來出車開始收費改為自接到患者起至目的地止,3公里以內50元,超過3公里每增加1公里加收10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計費。不收取空駛費、等候費、回程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