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健康中國> 健康頭條

急救醫生送病人回家遭家屬拳打獲賠7000元

發佈時間: 2014-06-07 10:05:51   |  來源: 北京晚報   |   健康中國遠端編輯   |  責任編輯: 馮晨

  急救醫生在送病人回家時遭到家屬的拳打,病人家屬則反訴醫生不作為。昨天下午該案在平谷法院開庭審理。在法庭上醫生李某表示了道歉,病人家屬也承認打人不對,雙方最後達成調解,由被告賠償原告七千元。

  原告李某是平谷區醫院的急救醫生。今年1月24日晚,醫院派“120”急救車送被告耿某患腦出血的父親回家。當時耿某的父親被醫院下了病危通知單,患者家屬要求退院回家,李某負責轉運及監護病人回家。

  “出發大約20分鐘後,我們發生了矛盾,司機停車報警了。”原告李某稱,自己被打後頭暈嘔吐並住院治療8天。李某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各項損失1.2萬餘元。

  被告耿某則反訴李某作為120醫生沒有盡到職責和義務。“在我母親幾次要求下,原告沒有回應,我情急之下才打了原告一下。 我打原告的原因就是讓原告及時救治我的父親,我只是打了原告的頭部,沒有打原告面部。不同意賠償原告的全部損失。”

  耿某稱,之後李某讓司機停車不走,以致病人在深冬夜裏在敞開門的車裏凍了20多分鐘,並於第二天早上去世。耿某認為,李某作為醫生,無視他人生命,其行為給自己及家屬心靈造成傷害,要求法院判令李某賠償自己精神損失費2萬元,並道歉。

  原告代理人認為被告的反訴理由不成立。“本訴與反訴不是同一法律關係,反訴是基於被告之父親與被反訴人(原告)所就職的平谷區醫院形成的服務合同法律關係。反訴與本訴的主體不同,被反訴人不應當是本案的原告,應當是原告所就職的平谷區醫院。”

  耿某的父親去世後,耿某曾到醫院找過李某,但李某沒有見他。後來雙方在派出所調解過,原告要2萬元,而被告只同意給原告3000元。

  “可能我們在工作中有些話導致病人家屬情緒激動,可能我們工作中有不足的地方,我也表示道歉。”原告李某在庭上説。隨後被告耿某也做出了讓步:“我打人也有不對的地方。”

  法官看到雙方均已表態,便休庭予以調解。原告稱,在派出所也已經多次説過了,他也不堅持要八千元,就七千元吧。被告方表示同意,在一個月之內賠償七千元。隨後法官宣佈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