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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指南:藥過期還能吃嗎?

發佈時間: 2014-06-06 10:53:30   |  來源: 羊城晚報   |   健康中國遠端編輯   |  責任編輯: 馮晨

  藥品過期了或者即將過期了還能吃嗎?才剛過期的藥品如果看上去沒什麼變化是否也能起效?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藥學部主任藥師肖翔林表示,原則上過了有效期的藥品都不建議服用。

  首先,要弄清楚什麼是藥品的有效期。一般來説藥物的有效期是指在一定的儲存條件下,能夠保持品質的期限。這個期限是生産廠家經過穩定性試驗和長期留樣觀察試驗測試而制訂的,是藥品品質的保質期,在有效期內生産廠家可保證藥品的有效性與安全性,穩定性不同的藥品必然有著不同的有效期。而在此期間內,未開封且按照説明書要求的儲存條件保存的藥品,生産廠家對藥品品質負責,由藥品品質問題導致的所有不良後果生産廠家都負有全責。也就是説剛生産出來的藥品和即將到期的藥品品質上沒有明顯的差別,都可以保證藥品的治療效果。

  而對於過期藥品是否有效,甚至會不會變質而影響健康的問題。肖翔林藥師認為不可一概而論。首先藥品的變質是一個緩慢的過程,而不同的藥品這一過程也有所不同。但過了保質期的藥品,無論是過期一天還是過期一個月,都無法保證其是否失效或者變質,因為這已經超出了生産廠家穩定性試驗與長期留樣觀察試驗測試所得出數據的期限。同時,藥品發生變化的快慢受到藥品成分、儲存環境或者是否開封使用過等等因素影響。一旦使用過期藥品發生任何問題,廠家都不再承擔任何責任。總的來説,過期藥品從品質、效用甚至法律方面都得不到保證,因此不建議再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保質期建立在按照儲存要求儲存的基礎上。如果儲存方式不正確也有可能導致藥品發生變化。因此即使在有效期內,如果藥品外觀發生變化的也不建議使用。另外,藥品開封後,一旦與光線、空氣接觸就有可能産生化學反應。另外,也有可能在使用過程中對藥品造成污染,因此藥品開封後就不能再按照保質期的期限來使用,尤其是液體類的藥品。即使是放在冰箱裏,也難以保證品質或者療效是否發生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