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醫生“冒險”搶救少點兒後顧之憂
發佈時間: 2014-06-05 11:16:19 | 來源: 健康報 | | 責任編輯: 馮晨
瓜子堵塞氣管,呼吸心跳驟停,兩歲幼童在“鬼門關”前徘徊。生死剎那,南通大學附屬醫院耳鼻喉科醫生邱曉霞來不及和家屬溝通,更沒有等到簽字,而是直衝手術室,終於從死神手中救回一條小生命。“手術中任何一種可能都會奪命。但一條生命遠比自己面臨的風險更為緊要。”邱曉霞説。(5月30日《揚子晚報》)
這則新聞引起網友一片熱議,大家主要圍繞“若是沒搶救過來,孩子死了,會是什麼結果”展開討論。“如果沒搶救過來孩子死了,可能有人責備醫生違規,未經家屬同意,擅自對女童行氣管切開術致其死亡;要是醫生沒敢動手術,孩子死了,就是醫生因家屬未簽字拒絕搶救女童致其死亡。”這是一位網友最擔心,也是最實在的疑惑。
確實如此,當前醫患關係比較緊張,最終醫患雙方都成了“受害者”。面對生命垂危的患者時,第一時間搶救最為重要;醫生面對垂危的生命,立即竭盡全力搶救,是職業底線。“醫生怕患者”、“醫生怕死人”本是醫療行業不應該有的,可是,當前這些現象在全國各地都較為明顯。
面對不時見諸報端、以形形色色理由暴打醫生的現象,醫生不擔心是不可能的;面對高額的“死人”經濟賠償,醫療機構的恐懼也可以理解。這正是當前需要解決的問題,有網友支招,“建議政府立法規定,遇到類似搶救情形,醫務人員可先進行搶救,豁免事前告知責任,即使所有搶救措施無效,傷者、患者死亡,醫院、醫生、護士可依法豁免所有責任。這樣才可以體現生命至上的原則和精神。”
這樣一例普通的救治案例,之所以引起網友的熱切關注,在於其反映了當前醫療行業必須面對的一個隨時可能遇到的“難決策”問題,希望社會、公眾給予醫生更多的“冒險”搶救勇氣,那才是真正的“全社會尊重生命”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