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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食藥監局:超市應公示臨近保質期産品

發佈時間: 2014-05-15 09:14:56   |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健康中國遠端編輯   |  責任編輯: 馮晨

  近期,針對某些市場內查處的不法商販銷售過期食品行為,市食藥監局啟動了對散裝、現場制售、保質期較短等食品的經營場所和庫房進行清查的行動。

  昨天上午,東城區食藥監局對超市等便民食品銷售單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主動公示情況進行檢查,並建議有條件的在經營區域的明顯位置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的專區或專櫃。

  昨天上午,在東城區啟動的過期食品專項檢查中,檢查人員來到轄區內的和平裏美廉美超市,對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進行了檢查。北青報記者在超市內發現,該超市內為臨近保質期的食品設置了專區集中出售。據東城區食藥監局食品流通監管科工作人員介紹,此次檢查將進一步要求食品經營者主動向消費者公示臨近保質期的産品,對於硬體條件允許的經營者,建議在經營區域的明顯位置設立專區或專櫃,同時,對於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需要建立退貨回收銷毀臺賬,並至少保存兩年。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擅自處置過期食品、更換食品包裝、修改食品生産日期或保質期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消費者若發現商品經營者存在以上行為,可以撥打食品藥品舉報電話12331投訴。